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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按照《吉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公组[2019]1号)的总体要求,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长春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简政放权,为榆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

  (一)细化公文办理程序,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要将政务公开贯穿公文办理全过程。行政机关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2019年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通过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读误解。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通俗化解读,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政府办公室做好报送材料要件把关工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率力争达90%。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乡村便民服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便民查阅点及政务公开考评。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在榆树信息港上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有效公开“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招投标、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统计信息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以及低保社保、计生和危房改建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动态信息,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补贴、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突出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等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体系,按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电子化。抓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环保、灾害事故援救、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结合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本行业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共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街等相关部门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三)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切实增强與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與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决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與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动态、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沟通联系,做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與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與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與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與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二、强化权力监督,全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提高经济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府决策事项,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以増强决策透明度。(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部门网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突出抓好行政裁量的规范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司法局牵头组织推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建立扶贫产业保险,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贏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和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海绵城市建设、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榆树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畜牧业管理局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治理中介服务乱收费、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细则、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示。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推进信用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现政府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减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三)夯实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和考试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报名条件、入学方式、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补偿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征地补偿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补偿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推动阳光分班、土地征收、价格听证等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现场会议活动“微直播”活动。完善网上专项资金公开专栏,推动专项资金政策、分配、使用、审计信息的公开。(市发展改革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榆树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畜牧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对应职能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增加市直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市财政局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五)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推动开发区、集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化解基层矛盾。突出抓好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分配,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精准扶贫资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入(益)及其分配与支出等项目到户信息或项目到人信息的公开工作,使项目公开到户或公开到人,确保涉事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对应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梳理,并指导监督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优化公开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策关。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早部署改造工作。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数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对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差、指南信息不准确、公开电话打不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历年内容重复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分别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协同共进,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适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新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市委宣传、网信部门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五、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充分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手段,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准确公开办事指南,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精简规范权责清单项目,以清单规范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通过榆树信息港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要件后台统一核验。完善政府网站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做好网民留言处理,畅通网民与政府间的有序互动,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和评价放权效果。(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和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二)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动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及时发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村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及时公开变更后的信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建立项目建设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审批部门提前介入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健全审批疑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行重大项目领办代办制,让“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共同起作用,涉及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行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托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并清晰准确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提高办理质量,为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打开了通道,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各乡(镇)街,驻政务大厅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六、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保障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本部门各单位及各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二)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乡(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调整丰富公开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开发区、集中区、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落实;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基础保障工作。年内要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机构改革后,各乡(镇)街、各部门涉及职能划转的部门、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将对应政府信息一并划转,市本级和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确保乡镇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清晰,主题分类合理准确,政务信息管理集中到位。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年报起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估体系,适时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指引、名片、申请须知、工作流程、便民电话等相关信息。(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四)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督促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五)开展宣传培训。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针对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一项共性工作的特点,要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年底前,要对各单位、各部门所属各科室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开发区、集中区、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人员,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将具体措施或方案于7月30日前在本级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将适时对各乡(镇)街、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评估,督促检查和评估结果直接与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成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