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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20138914551/2024-03877
分  类: 政务公开 ; 报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标      题: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榆政文〔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1820138914551/2024-03877 分  类: 政务公开 ; 报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标      题: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榆政文〔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榆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榆政文〔2024〕3号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3年,榆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第三周期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压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为预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按照长春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现就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在大力推进2023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处,落到实处。
  (一)以法治理论为纲,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学习和全面宣传。严格落实市“四大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形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协常委会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的有效模式;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各人民团体通过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会议,市委党校以各类主体培训班,各中小学校在学生主课堂,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以深悟原理、革变思维、构塑意识为落点,大力提升和储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重点人群”的法治理论认识和后续发展力量。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挖掘和借助各自优势,在街路主干道、公交站点、法制宣传栏、过街天桥、户内外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电视台专栏版块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二)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更加有力。
  1.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压实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2023年度两次分别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听取中就存在的短板问题和弱项领域作出明确指示要求,以最大力度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和薄弱工作的全面补正。高标准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对刘家镇、教育局等7家单位述法工作进行现场评议,其余56家单位书面述法,全面压实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立足榆树实际,审议通过了《榆树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6个文件。市委书记林小明在榆树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常委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突出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形成依法依规干工作的良好工作习惯,并对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实现全覆盖,市直部门分值占比5%、乡(镇)街占比7%。    
  2.以强基固本为根,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市政府要求法律顾问团全程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参加专题会议,有效发挥顾问团决策参谋、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作用,全年,共采纳法律审查意见61件,审查合同14件。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件。各承办单位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核文件77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5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大练兵活动,市应急局等13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统一开展模拟执法演练,打造执法全过程示范样板,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专题刊发报道。2024年3月,将组织28个乡(镇)街集中开展模拟执法演练,实现基层执法有效落地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省、长春市和我市转办问题线索26件。不断压实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对5家行政败诉单位下发整改和责任追究通知,对3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抽取13家执法单位92本已结案卷宗进行评查,并根据评查结果,下发案卷评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
  加强安全监管治理,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粉尘涉爆、铝深井加工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31户,发现并整改隐患124处,检查覆盖率100%。加强安全指导服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聘请专家为企业安全生产把脉,及时发现生产漏洞和工作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及整改方案,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开展村级民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分批推动村部改造升级,落实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若干措施。狠抓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围绕“幸福村屯”创建,拓展推出“互联小组·六抓六促”、“清洁家园·你我同行”等6项活动。围绕8个方面、32项内容开展“幸福村屯”评比,共评选出市级“幸福村屯”40个。
  提高行政复议评议、纠错能力和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审结39件,其中,纠错6件,纠错率达15.4%。办理以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件,败诉4件,败诉率占比13.8%,较2022年同比下降了55.4%。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作用,通过府院联动诉前审查机制化解案件10件,均推动行政争议事项得到实质性化解。大力加强应诉能力建设。修订了《榆树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批领导干部集中旁听庭审活动,确保应诉工作依法依规。
  全力做好2023年度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迎检工作,围绕督察工作清单中4大项24小项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周密组织市应急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考试,受到长春市督察组肯定好评。
  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年度督察工作,对28个乡(镇)街、7家人民团体和44家市直部门进行了全面督察,就存在问题精准进行反馈,以督促改,全面压实全市各部门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八方面工作的有效贯彻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压实。
  跟进市法院、市检察院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办结回复工作,两院发出的28件“两书”全部于法定期限内办结完成,办结回复率达100%。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落实人大建议40件,政协提案64件,办结率100%。
  (三)以打造一流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开设投诉举报“局长信箱”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建立“电话、网站、微信”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67件,已办结65件,市场主体满意度100%。开设“营商环境部门谈”访谈栏目,全市22家部门负责人参加访谈并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先后被《长春日报》、长春新闻、中国新闻网、新华网等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印发《榆树市保留、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榆政规〔2023〕2号),共梳理出证明事项41项,取消13项,保留22项,施行告知承诺6项,真正实现清单外无证明。
  实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行动。89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完成47种证照数据挂载,政策直达平台上线了44个政策事项。
  加强数字化公共资源交易建设。推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应用。审核发布各类公告、公示信息1201条,部分项目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了不见面开标,远程评标,实现CA数字证书在全省互联、互通、互认。
  大力规范行政检查执法行为。全市34家单位通过行政检查执法备案平台(我要执法APP)进行报备,核验率达到91.55%,填报率达到90.97%,在长春市各县(市)区同项类比工作居于前列。
  全力推进“信易贷”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5578家企业入驻长春市“信易贷”平台,11家金融机构也已全部完成入驻,推动归集“供水、供电、燃气”等信用信息17万余条,两次被长春市通报表扬,全面开展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全国383个县级市中位列第59名。
  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全市66家单位完成了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发布率达100%。
  市长公开电话全年共受办群众咨询投诉50623件,在长春市抽样调查中,人工反馈率和满意率均达到99%以上。综合成绩、电话办理工作在长春市外县(市)区中多次排名第一。
  深入推进乡(镇)街赋权事项改革。依法依规完成了60项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乡(镇)街工作,召开了市直8个部门和28个乡(镇)街的赋权工作培训会,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规范落地、有序运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五棵树镇获得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集体,1人获得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个人。
  制定“双随机”部门内抽查计划262个,跨部门计划37个,涉及检查项目718项,覆盖市场主体14152户,共发现问题145个,发现问题率15.7%。抽查结果均向社会及时公示。执行计划总数居长春各县(市)区首位。
  (四)以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基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助力平安长春建设,打造一流示范样板。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在长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助力平安长春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上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发言。优化调整人民调解员1779人,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对490名人民调解员集中开展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司法部肯定,1人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建成全省首家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推进“双所共建”,司法所、派出所共享信息630条。强化矫正对象道德教育帮扶,正阳司法所创新开展的“四新工作法”受到新华网关注。
  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聘任了26名讲师团成员,深入开展“七进”普法宣讲活动。榆树法院组织开展的“守正道,送新风—助力成长,榆法同行”普法行动,被长春市委宣传部评为“长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加大新媒体线上产品供给。今日头条“法治榆树”连续保持新媒体传播月榜省内司法榜第一的佳绩,2023年10月,浏览量和评论率等综合成绩列全省政法单位总榜排名第二名。榆树小律·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实现上线运营,全年编审和发布司法工作动态和法治信息共176条,关注人数已达2万多人。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成功承办2023年度吉林省“松花江普法行”(榆树站)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受到省司法厅肯定。发挥广播传媒优势,开办“天天说法”广播品牌栏目,实现了对出租车司机和广大乘客群体的有效覆盖。拓展普法新领域,在智慧榆树网站开创“榆法在线”法治版块,广泛宣传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成果,使普法宣传与时代共进。强化法治副校长建设工作,为全市10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聘任了法治副校长268名,上岗后,法治副校长发挥政法干警专业优势,开展了“开学第一课”等法治专题讲座近100次。加强送法进乡村。市妇联积极组织巾帼法律顾问团成员深入各乡(镇)街广泛开展“万家学法、法润万家”和民法典主题讲座活动,大力提升妇女群体法律素养。建强法学会工作机制和人才队伍,组织召开了全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法学会会长和理事等人选。高标准完成了长春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检查迎检工作,受到长春市中期评估组一致好评。
  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建立起全省首家集信息共享、在线咨询、远程调解、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调处在线数字化运行平台,截至年底,已受理录入28个乡(镇)街人民调解案件121件,成功化解116件,化解成功率达95.8%。
  发挥法官专业优势,积极建立“法官说法,百姓说事”法官工作站、诉源治理工作站和法官乡贤工作站,加强与各乡(镇)街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及关工委的工作联系,搭建争议调解平台,开展法官进网格、进社区活动。建立“民转刑”案件四级预警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的问题成因、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案件“民转刑”潜在风险,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加强阵地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建设完成了2个法治文化阵地、1个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集聚性乡村阵地法治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1207人,集中培训3次,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规范公开法律明白人信息,该做法被长春市司法局作为典型经验号召其他县市区借鉴学习。注重挖掘“法律明白人”基层法治建设作用,城郊街道嘉禾社区网上普法直播活动等法治实践活动向全市提供了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工作借鉴。
  (五)以强化法治机构和法治人才为依托,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持久力量。不断优化用人导向,下发《关于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将优选优用法治人才等事项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项目。充实办事机构人员力量,为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科充实新入职公务员,现有6名工作人员,确保了工作有效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到位且不深入。没有实现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过问、了解,没有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部署,没有纳入本部门中心工作计划共同推进,也没有实现部门党委(党组)定期听取本级政府(机关)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没有在汇报中研究解决系统(部门)内法治建设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二是部门出庭应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偏低,出庭不发声或发声不实质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子模块优化、规范化公开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充分利用预创建工作准备阶段,全面对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走深入实。
  (一)全面压实法治建设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实现重要指标见质见效。紧紧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方案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94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和三个协调小组联动机制作用,全面压实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运用“五化工作法”,挂图作战,实现法治建设任务从点至面的整体性突破。
  (二)充分发挥督察检查督促调节作用,实现反馈意见有效整改。科学精准反馈存在的问题,坚持“当前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全覆盖,过程零水分,结果高质量。督察结果将有效运用到对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年度绩效考评中,并形成法治建设督察年度工作报告进行集中反馈通报,整改结果更要做到销号清零。
  (三)矢力锚定全省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实现建设过程破局开篇。全面厘清示范创建指标任务评判标准和工作方向,细化责任单位和佐证要求,以严实深细的工作标准严格审查材料,以精准到位的专业水准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提早谋局、点面并举、质效兼顾,形成创建工作的良性闭环,在全市掀起法治政府建设比、争、帮、超的有利创建氛围。
  (四)集中优势打造数字化法治政府平台,实现建设结果公开透明。深化与市信息中心工作协作,根据实际,在探索中改进优化专栏版块建设,配强人员力量,加强预公开信息工作双审核审查,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应公开事项和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所公开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数量、内容要求的前提下,经受住社会公开检视和民众监督,使法治建设工作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榆树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