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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2013891367J/2021-02514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公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延和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标      题: 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供的材料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索引号: 11220182013891367J/2021-02514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公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延和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标  题: 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供的材料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低保的家庭成员每人提供一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3、申请书:说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效理由。
  4、家庭收入和财产证明: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种植业、养殖业)、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村、社区)
  5、家庭土地承包证明、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证明和征地补偿费有效证明(仅限征地农民)。
  6、婚姻证明: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配偶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家出走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加盖民政办公章。
  7、疾病和残疾证明:有重大疾病的提供就医医院的诊断书、病历、出院结算单、合作医疗报销凭证;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民政办审核后留复印件并经审核人签字。
  8、子女就学的要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9、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10、提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授权委托书。
  11、提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承诺书。
  注:10.11两条是联合入户时本人签字并按指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