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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2013891340T/2024-0174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榆树市先锋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标      题: 先锋乡民权村村规民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索引号: 11220182013891340T/2024-0174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榆树市先锋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标  题: 先锋乡民权村村规民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先锋乡民权村村规民约
一、行为规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学习践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公民。
2.热爱环境,保护环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配合党组织工作,自觉执行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做好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生活环境。
二、环境卫生
1.利用积分制形式加强环境管理,评选美丽庭院, 干净人家最美家庭。爱心超市利用积分制形式进行兑换奖品。
2.自家庭院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定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产垃圾等由自家及时运送到指定垃圾场。
3.做好自家门前的公共路面清扫、公共空间杂草清理、路肩和路边沟管护等,严禁堆放杂物、停放各种车辆和种植各种蔬菜。
4.村内养殖户要自建防渗漏蓄粪池或及时运送到新垃圾场的粪肥堆放池内,严禁随意堆放和排放。
5.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运送到指定垃圾场,严禁向村外公路两侧和河道内乱扔死亡畜禽、农药瓶、塑料袋等垃圾。
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令其及时整改每次每项罚款 100-200元。
7.按照《榆树市政府环境卫生整治相关规定》,建立垃圾处理付费制度,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收取费用,专款专用,每季度进行公示。
三、消防安全
1.严禁焚烧玉米秸秆,村民发现野外火源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柴草一律不允进屯不许在村内堆放,必须远离村屯200米以外。农户妥善管护好自家地和当年承包地,如发现其地块有焚烧现象且未确定系他人焚烧的地块,一律取消该地块当年粮补及下年度直补,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家庭用火用电做到人离火灭断电,易燃易爆的设备要过安检,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室内,五级风以上大风天主动停止用柴草做饭取暖。
3.定期检查室内外用电路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故障,及时找电工修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令其及时整改每次每项罚款 200-500元
四、社会治安
1.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诽谤他人,不偷盗、敲诈他人财物,不造谣惑众、拨弄是非。严禁利用网络传播损害国家和个人名誉、利益的言论和视频。
2.坚决抵制黑恶势力、村匪屯霸和“黄赌毒”,不搞家族势力和宗派势力
3.邻里要和平相处,出现纠纷要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
4.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门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路灯以及文化广场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严禁乱砍滥伐,如有乱砍滥伐及毁坏树木的,一经发现,处以每棵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5.严禁利用宗族势力、帮派势力、请客送礼等行为,干扰破坏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和日常工作。
五、村风民俗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反对家族主义,不搞宗派活动,不参与邪教组织,树立良好的村风屯风和民风。
2.婚姻家庭: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新风尚,发扬尊敬,赡养老人,关爱儿童的传统美德,建立团结孝顺和睦的家庭关系,对于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遗弃或虐待老人的村民,村委会将如实向司法机关举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反对包办干涉婚姻,不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遗弃虐待老人的村民,村委会将如实向司法机关举报,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3.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喜事新办,仪式从简,提倡新型婚礼,反对铺张浪费;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破除陈规旧俗,反对大操大办。禁止遗体土葬,不准在基本农田、林地、河道两侧、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建造坟墓,坟墓高度不得超出地面50公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家庭或村民,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先锋乡民权村村委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