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榆树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榆树市太安乡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度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太安乡政府的政务舆情工作,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加强政务舆情的监测和研判 

  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加强研判工作,细化分级分类的政务舆情界定标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切实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  

  (一)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第一时间向宣传部门、网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一般性政务舆情,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科室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