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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2013891316A/2021-01433
分  类: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 ;  通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标      题: 关于加强高风险地区来(返)榆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索引号: 11220182013891316A/2021-01433 分  类: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 ;  通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标  题: 关于加强高风险地区来(返)榆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关于加强高风险地区来(返)榆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5月10日,舒兰市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从即日起,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来(返)榆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有4月26日后舒兰市旅居经历的来(返)榆人员和舒兰旅居经历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自觉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二、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于5月12日18时前完成辖区内舒兰市来(返)榆人员的摸底排查、登记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对去往舒兰市返回的榆树人员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管控,再加7天的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并进行四次核酸检测,费用全部自理。

  四、本通告发布前已从舒兰市来(返)榆人员分三种情况落实管控措施:

  (一)是到榆已满14天者,先集中隔离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7天;

  (二)是到榆已满7天不足14天者,集中隔离至满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7天;

  (三)是到榆未满7天者,集中隔离至满14天,期间进行三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7天,费用全部自理。

  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登记,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舒兰市情况,以及舒兰市人员来(返)榆就医就诊情况,并主动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

  六、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类场所等一律强制扫码,检测体温,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七、各类住宿服务机构,不得接待舒兰市来榆住宿人员,及时将有关信息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其他经营类场所(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服务场所)接待舒兰市来(返)榆人员,一律要求其出示5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测报告,否则一律拒绝接待。

  八、舒兰市沿线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控责任,各村屯要加强外来人员排查,严格落实好居家隔离各项管控措施。

  九、各行管部门要加强对所监管的各类公共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共服务场所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各级各类学校要求目前尚在舒兰市的教职员工及学生暂不返校。

  十一、欢迎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如发现近期来自或曾到过有关高风险区的人员,可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拨打0431-83622019进行举报。

  十二、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经查属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立即关停经营类场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