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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寿镇公共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一、公共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1、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中心工作人员,即为乡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具体承办人。

  4、接到服务对象联系工作或询问电话时,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承办人职责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该承办人的电话号码。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6、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服务对象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服务对象,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事。

  3、承诺办事时限。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期限,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三、公共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具体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四、公共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30分钟内办结。

  3、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限时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4、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限时。

  5、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详细解释。

  五、公共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1、对工作人员不能履行职责、不及时回答询问、办事推诿拖延、受到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要在平时考核中予以记载。

  2、对因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语言粗暴,应办不办、久拖不办,情节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责令其写书面检查,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3、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要把便民服务工作情况作为目标管理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较多的,年度考评不能评为先进,并在年度考评会上通报批评。

  六、公共服务中心考勤考核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2、中心实行签到考勤,工作人员每天签到两次,分别于上、下午上班时,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主任说明。

  3、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

  4、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进驻部门妥善安排,及时确定顶岗人员,方可准假。

  5、临时上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工作失误的,将扣除窗口的考核分。

  6、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落实奖惩。

  七、公共服务中心群众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队伍作风,确保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对服务中心各窗口及人员实行群众评议制。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对乡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评议。

  2、行风监督员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每年召开1-2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

  3、评议卡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设立群众意见簿。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对乡乡便民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4、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

  八、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执行制度,严肃纪律,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