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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气象社会管理、职工对局内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气象依法行政的规范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2.依法办事,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做到公开、便民、优质、高效。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4.有利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利于干部职工行使知情、参与和监督权。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法律法规。原有及新出台的气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行政审批。项目、依据,时限、流程、指南,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行政执法。项目、依据,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违纪及不当行政行为的投诉处理途径(举报电话及行政复议机构等)

4. 人工影响天气公告。

(二)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

1.气象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

2.气象业务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支、科技服务与效益;

3.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等情况;

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

5.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6.职工食堂经费使用情况等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除外)。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与时间

()对社会公开的形式: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府或有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2.通过当地电视、发布公告、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3.公布举报电话及行政复议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准确的办事信息。

()对单位内部公开形式:

1.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形式公开;

2.在政务公开栏公布;

3.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热点问题要随时公开。

四、责任与监督

1.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要牵头主抓,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政务公开负保障责任;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实行政务公开事前登记备案制。需要公开政务的事前到法规处登记备案,公示后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