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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201389121XU/2022-34196
分  类: 义务教育 ;  其他
发文机关: 榆树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0日
标      题: 榆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索引号: 1122018201389121XU/2022-34196 分  类: 义务教育 ;  其他
发文机关: 榆树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0日
标  题: 榆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榆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师全员培训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意见》(教师[2018]4号)
  2.《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12号)
  3.《吉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二、培训目标
  根据《长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精神,制定《榆树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逐步完善试行学分管理机制,加强教师师德修养,提升教师教学的综合素质。通过试行学分管理,加强教师培训的条理化、系统化、便捷化;通过系列培训,加强教师师德修养,掌握提高课堂教学的技巧,提升教师教学的综合素质。
   三、培训对象
  榆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四、培训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
  1.通识培训:以新时期教师师德素养、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传统文化、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校本研修等为主要内容。
  2.学科培训:以“创建学科高效课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为主线设置系列学科培训课程。
  (二)幼儿园教师
  围绕“师德修养”、“幼儿教师基本技能”和“幼儿教育基本理论”设置全员远程培训课程。
   五、培训形式及学时
  依托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全员培训平台,按要求组织全市教师开展年度全员培训工作。
  1.培训形式:全员培训包括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其中远程培训采取混合式及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
  2.培训学时:通识培训30学时,学科培训30学时,校本研修30学时。
   六、培训团队
  (一)教师团队
  教师团队主要从培训专家库中遴选,由专、兼职培训教师构成。
  (二)管理团队
  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项目负责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团队。
   七、校本研修
  加强校本研修的力度,重点突出学科教学维度、学生管理维度,每人完成不少于30学时培训任务。研修形式可以是校内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工作坊网上研修相结合。
   八、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
  (一)校本研修考核
  校本研修考核依据校本研修工作坊呈现的内容,通过到基层学校检查学习过程性材料、问卷、座谈等形式进行跟踪考核。
  (二)网络研修考核
  参照管理平台生成的研修数据,到基层学校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
   九、学分认定
  学分审核认定周期为一年,教师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90学时。
  (一)学时登记
  依据学校、培训机构下发的成绩单进行学时登记。
  (二)证书审核
  教师进修学校、人社局负责“继续教育证”审核。
  (三)管理使用
  教师当年参训不足90学时,不予继续教育证验印,年度绩效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可参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各级骨干教师认定审核。
 
  榆树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