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820138911563/2021-32089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榆树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29日 |
索引号: | 112201820138911563/2021-32089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榆树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29日 |
榆树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如下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和长春市、榆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加强防范治理,强化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切实将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线索排查和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把线索摸排移交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要务,树立“凡是行业管理存在障碍,工作推进遇到阻力的,就有存在涉黑涉恶可能”的观念,对近几年自身难以解决、经协调其他部门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其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建立线索摸排移交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当地有关部门,并将线索数量、查处情况抄报交通运输局,再由交通运输局抄报省厅。各基层单位要严格落实线索月报送制度,每月28日前将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报送局扫黑除恶办公室,无线索执行零报表制度,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结合行业自身特点,重点排查以下五个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
1、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干扰勘查设计、围标串标、强揽工程、恶意阻工、垄断材料供应、哄抬材料价格、强买强卖、非法组织农民工恶意上访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高速公路建设办、铁路建设办、半拉山特大桥建设办、农村公路建设办要配合项目建设主体做好线索排查工作。
2、征地拆迁领域:重点排查阻挠拆迁、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赔、非法阻工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涉及部门内部的“保护伞”。榆松高速公路征拆工作的线索排查由高速办负责;陶舒铁路征拆工作的线索排查由铁建办负责;半拉山松花江特大桥的征拆工作的线索排查由项目办负责。
3、公路水路运输领域:重点排查垄断客(货)源、争抢客流、恶意竞争、黑车运营、非法营运、欺行霸市、扰乱秩序、恶劣服务、煽动罢运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涉及部门内部的“保护伞”。该项工作由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负责。
4、路政执法领域:重点排查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排查强行闯关、恶意逃费、阻挠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涉及部门内部的“保护伞”。该项工作由公路管理段、乡道管理所、五棵树收费站负责。
5、群众举报和信访领域:重点排查梳理近三年以来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从中查找问题线索;重点排查扰乱信访秩序、办公秩序,危害办公场所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涉及部门内部的“保护伞”。该项工作由局人秘科、运输管理所、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处、乡道管理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客运总站、公路工程处、五棵树收费站、福安超限检测站、牛头山超限检测站、客运集团、公交有限公司负责。
(二)有效建立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的工作机制,对公路建设、监理、道路水路运输等企业及人员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要联合公安等部门,针对行业乱象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营运,堵塞监管漏洞。该项工作由局公路计划科、总工办、法制科、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夯实扫黑除恶基础工作。建立领导包保和重点联系点工作机制,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完善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线索移送、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配合公安、纪检、司法等部门查办案件,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扫黑除恶进展情况,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该项工作局扫黑办、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有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涉黑涉恶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曝光,形成震慑,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同黑恶势力作斗争,营造全行业积极支持、重视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防止负面炒作。该项工作由局党办、局扫黑办、局属各单位负责。
(五)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交通运输局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将实行定期督查、调度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线索排查移交和防范治理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该项工作由局纪检组、局扫黑办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落实榆树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更加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抓好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对扫黑除恶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分管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局领导既分管业务工作,也要对分管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既包保公路建设项目和行业管理工作,也要对建设项目和行业管理工作中的黑恶线索摸排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调研指导,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要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任务安排,随时了解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的工作情况,加大指导监督工作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反映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动态,全面展示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成果和亮点,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周向局扫黑办至少报送1条信息,每月报送数量不少于4条。局扫黑办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登记、汇总择优向吉林交通报、省厅门户网站、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榆树市扫黑办报送,每月向吉林交通报和省厅门户网站报送数量应不少于2篇,每季度采用应不少于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