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2020年 4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点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措施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 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 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协调发展。
4. 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部门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全市经济的预警、预测,研究提出财政、信贷、债券、价格等重要经济措施的政策建议。
5. 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 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国家、省、长春市及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测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7. 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8.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9. 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市的收储、运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储备。
10.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12. 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13. 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4.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 负责全市金融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电力行业等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6. 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负责科技兴市的协调和宏观管理;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推广计划、攻关计划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分配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事业费,建立并管理好科技发展基金;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认定登记、申报和奖励工作。审理和申报技术专利;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贯彻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宏观防震减灾、科技情报的有关数据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对重大基建项目地震裂度进行审评。
17.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党务、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8.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
纳入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 榆树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3. 榆树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4. 榆树市价格认证中心
5. 榆树市价格监测中心
6. 榆树市价调基金服务中心
2020年实有人员 216人,其中:在职人员 98 人,离退休人员118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20年收入总计8964.62万元,支出总计8964.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4.43万元,增长60.9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办并入发改局,人员增加;另项目资金增加。
二、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6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4.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19万元,占12.77%;项目支出7819.42万元,占87.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52.51万元,占91.91%;公用经费92.68 万元,占8.09%。
四、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8964.62万元,支出总计8964.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4.43万元,增长60.9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办并入发改局,人员增加;另项目资金增加。
五、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8964.6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94.43万元,增长60.9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办并入发改局,人员增加;另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896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21万元,占1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14万元,占4.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60万元,占0.63%;住房保障支出72.15万元,占0.80%;农林水支出7062.52万元,占78.7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7.00万元,占5.66%。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964.62万元,支出预算为896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03.21万元,支出预算为90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63.14万元,支出预算为36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6.60,支出预算为5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2.15万元,支出预算为7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7062.52万元,支出预算为706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507.00万元,支出预算为50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大于19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7万元,增长2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7万元,增长233.3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办并入发改局,公务接待事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1.00万元,占 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0万元,2020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来调研及检查工作等招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 60人次,比上年增加10批次,增加40人次,。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大于19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办并入发改局,公务接待事务增加。
八、关于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万元,占0%,公用经费0万元,占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1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8万元,比2019年增加4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办并入发改局,人员增加;另物价上涨,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日,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