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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2MB0T454165/2023-4671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标      题: 城郊街道昌盛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索引号: 11220182MB0T454165/2023-4671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标  题: 城郊街道昌盛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城郊街道昌盛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昌盛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二、议事协商范围

  议事协商会议主要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的社会事务。研究、讨论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单位及社区居民的联系。

  应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以决策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会议,建议召开社区民主听证会进行决策。

  三、议事协商作用

  社区议事协商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加强社区居民、单位沟通的重要途径。居民在议事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街道、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协商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听证会主要偏重于社区事务决策,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偏重于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讨论。

  四、会议程序

  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应在会议召开前对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群众意见。

  (一)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会)

  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整体层面会议以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为组织平台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点对社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论证。会议主要由社区内知名人士、社会单位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构成,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可参与会议。涉及部分居民或处理非社区全局性事务的会议,社区居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的重大决议、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公共福利事业分配、居民公约等,原则上先由社区议事协商会组织民主议事会议讨论,提交社区居民(常务)代表会通过。

  (三)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社区居民、社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居民意见箱,随时听取居民群众心声,促进社区建设人人参与,人人献策。

  (四)议事协商会主持程序:

  1、由主持人报告议题;

  2、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通报议题的相关情况;

  3、参加人员充分讨论;

  4、社区居委会详细记录参与人员意见、建议;

  5、社区居委会将会议意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

  五、会议事项落实

  社区居委会应采取措施,保证会议各项意见、建议的落实,需街道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应做好督促、监督,并做好与居民意见的对接,需社区直接办理的,应尽快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