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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长府办函〔201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8〕12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了工作分工,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各部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开展有关工作。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落实方案及措施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要依据。联系人:景泓博,联系电话:88779005,传真:88779002。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3日

长春市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