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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6-05422
分  类: 政务公开;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6〕1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6-05422 分  类: 政务公开;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6〕1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