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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6-05031
分  类: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工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1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26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6-05031 分  类: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工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1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26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1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春市2026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26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十六条措施》及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长春市2026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十六条措施
  为系统治理政府诚信、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环境、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政策落实,树立政府诚信
  1. 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做好清偿目标分解,坚持清单化管理,压实属地和拖欠主体的第一责任,完善调度统筹机制,推动实质清偿。
  2. 及时兑现惠企政策奖补资金。持续开展符合国家规定的惠企政策未兑现问题治理,重点推动支持高新技术类企业发展政策奖补资金兑现;落实“AI+政策直达”企业端场景应用,推动惠企政策好办易办;开展政策施行情况评估,督促政策落地落实。
  3. 保证财政项目资金按期结算。规范项目资金结算交易流程,严控无预算采购及强制垫资等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问责,落实逾期付款利息、信息公示及信用惩戒;完善应收账款融资与便捷投诉机制,保障企业维权路径畅通。
  二、聚焦堵点痛点,优化市场环境
  4.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明确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经营的资质条件和公平准入路径,探索实施股权出质登记、举办展销会、销售东北特产等12项“一件事”改革,将企业注销业务拓展至银行机构,实现经营主体退出全链条“一站式”办理;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清理,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
  5. 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多维度会商沟通机制,压实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开展联动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交易过程信息公开,推动更多领域招标、采购文件提前公示;开展招标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严查评标专家不公、代理机构违规等行为;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现全流程线上开展专家抽取、评审、监督工作,全面实行席位制评标,杜绝“熟人评审”干扰。
  6.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加强土地供应,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推进低成本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民营实体,持续推动380亿元专项支持贷款落地达效;创新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代替保证金、以预付款保函获得政府采购预付款,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完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实施“五航行动”促就业系列活动;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确保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三、聚焦好办易办,强化政务服务
  7.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长春“都市圈通办”“同城通办”。持续扩大“圈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聚焦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推动更多事项实现跨域办;进一步拓展市域跨区受理业务办理模式,打破属地限制,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8.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一网通办”改革广度,提升“通办”服务质效,推动市直部门聚焦高频、面广业务积极谋划重点事项,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一区一特色”原则持续拓展增值服务;对照《长春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
  9. 推动政务服务智慧化便利化。推广应用“i长春”便民服务平台,持续完善“政务+生活”一体化服务体验;依托省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i长春”便民服务平台,全维度整合汇聚政务服务办事渠道;针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办理、政务服务场所等进行精准指引;对需制发、核验的证照,加快生成电子证照,推动个人、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常用证照“免提交、免填写”。
  10. 强化政务大厅规范化服务。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办事大厅(场所)集约化建设及服务标准,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同质化提升;依托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智慧大厅管理平台开展智慧化监管,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反馈”机制,高效破解办事堵点难点;优化办事指南,强化“一网通办”能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四、聚焦权益保障,优化法治环境
  11. 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深化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推动涉企检查“综合查一次”;加快推进统一涉企检查平台建设,实现“一网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12. 提高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围绕“3转、4强、7新”产业体系,开展“千名律师助企服务行动”;组织制定企业行业类风险提示清单,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辐射作用,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规范仲裁办案流程,依法高效办理争议案件。
  13. 降低企业涉法涉诉成本。推进涉企案件审限智能监管,严防随意拖延涉企案件审判程序;落实疑难复杂涉企案件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法院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深度对接,推动车辆、房产、公积金、股权、社保等信息“一键查询、在线查封”;加强与网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探索网络虚拟财产、金融理财产品等资产查控办法,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可及时兑现。
  五、聚焦作风建设,健全保障机制
  14. 健全12345市长公开电话涉企服务快速响应机制。设置12345市长公开电话企业专席,负责企业诉求接听,精准高效传递企业心声,推动涉企问题实现“求诉有门、诉必有查、查必有果”。
  15. 重点整治涉企为民服务领域群腐问题。强化政企沟通,鼓励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通过圆桌会议、走访座谈、企业微信群等多渠道对接企业诉求;深入开展涉企为民服务领域群腐问题整治,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县区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聚焦工程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重点治理“吃拿卡要、收受企业好处”“庸懒散软、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漠视企业需求”等作风问题。
  16. 加强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列入政府专项督查事项,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紧盯企业诉求,强化刚性约束,健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数部门协同机制,完善线索移送和处理反馈闭环流程,从严整治破坏营商环境乱象。
  附件:长春市2026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十六条措施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