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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4-02852
分  类: 科技;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4-02852 分  类: 科技;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吉林省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瞄准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围绕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着力形成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价值充分释放,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加速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超过10%。

  ——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建设5G、城市光网、算力中心、数据中心、数字安全、物联网等数字化基础设施,5G网络实现行政村级以上连续覆盖,全市数据中心可容纳标准机架数达到50000个以上,高性能计算设施全面提级,全市算力规模达到2000P,力争达到3000P,建成城市级数字安全支撑体系,NB—IoT等物联网体系基本健全,打造支撑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全面渗透、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全面融合的,国内一流、功能完备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新一代数字技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核心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健全。重点打造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与数据安全3个产业集群,各产业集群内核心企业数量超过100户,产业生态基本建立,产业链高端和关键环节基本健全。依托本地研发、人才优势,区块链、元宇宙、未来通信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产业布局基本形成。

  ——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以“3转4强7新”为核心,建成在区域、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产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广平台应用,力争平台用户企业超过1000户。数字技术创新成果在各领域全面应用,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快速转型,力争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数字贸易、新型电子商务、数字金融、智慧文旅、平台经济、网红经济、数字农业、农业物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在国家数据基础制度框架下,在数据采集、存储、加工、确权和资产登记方面形成一批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规范,基本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长春数据交易中心的活跃度不断提升,多元化数商生态基本形成,数据产品全面上线,到2025年数据交易额达10亿元;长春大数据深加工基地能力全面提升,开展数据要素、数字产品的加工、生产,形成较强的要素支撑能力。在汽车、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打造应用场景,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得到充分显现。

  二、空间布局

  依据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各区域产业优势,加速构建“一核一极多园”空间布局,实现全市数字经济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一核,在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瞄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字产业重点集群,积极引入、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龙头企业,建设重点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落位数实融合关键服务平台,打造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示范区。

  一极,在长春新区,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和云计算、光电信息、卫星遥感等重点产业,结合全市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需求,开展数字经济细分产业链条的强链、延链、补链工程,重点打造为“3转4强7新”提供数字化支撑的服务企业,集聚相关企业,培育产业生态,打造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极。

  多园,采取“一区一策”的方式,各县(市)区、开发区围绕自身优势产业,充分发挥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引领作用,积极引导数字化转型应用开发企业落位本区,拓展数字化场景,开展各类应用的开发推广,打造具有自身特点、差异化的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

  三、实施路径

  聚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打造数字化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实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千亿级数字产业集群。

  (一)数字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

  1. 优化5G网络覆盖。进一步优化全市5G网络建设规划,会同基础电信运营商进一步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和应用推广,推进重要公共场所室内增强系统建设。针对产业应用场景,面向需求强烈的产业园区、企业,开展5G专网建设。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基站建设审批流程,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措施,推进5G基站供电转改直,为5G基站建设开放公共资源。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等领域,推进5G应用场景建设。(牵头单位:市通信办、市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规自局、市工信局、市建委、市林园局、各电信运营商、铁塔公司、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持续推进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城乡高速光纤网络全覆盖,加快提升城市千兆宽带接入能力,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推动5G网络与千兆光纤网络协同覆盖,深度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动运营商不断拓展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推进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牵头单位:市通信办、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市建委、各电信运营商)

  3. 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工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需求,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提升农村固定宽带、移动网络的服务能力。推动5G网络向农村延伸,到“十四五”末期实现乡镇5G网络通达率100%。(牵头单位:市通信办;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各电信运营商、市农业农村局)

  4. 提升云计算能力。引导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以及全国性云服务领军企业建立本地公有云服务结点,实现跨域服务。加快推进中国移动长春大数据中心、中国电信吉林省数据中心的应用,推进中国联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平均每年增加标准机架15000个以上。积极引进数据机房运营商,充分利用本地数据中心资源,开展面向全国的服务器托管、空间租赁、网站映像、内容镜像、数据备份等服务。针对产业需求、企业需要,不断丰富云计算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引导本地企业上云,壮大云计算产业规模。充分利用现有云计算资源,建立容灾备份体系,为政务云、企业云提供容灾备份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5. 推进算力中心建设。根据数字长春发展的实际需求,按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加快开展高性能算力设施的建设。长春算力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开展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算力公共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面向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算力需求,与360、百度、中国电子云集团、中科曙光等企业开展算力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算力支撑能力。统筹算力需求,引导政府机构、高校、研发机构、企业,在科学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应用算力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6. 提高数字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运营维护服务设施、城市安全靶场等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搭建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平台、隐私计算平台等数据安全设施,开展数据安全技术创新,创建数据安全重点实验室,构建城市级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引导网络安全防护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控制、物联网领域,构建安全防护体系,为新兴产业提供安全防护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政数局)

  (二)重点数字产业集群能级提升行动

  7. 着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人工智能企业重点探索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人机交互、机器人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产业发展技术支撑。深度开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管理、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能安防等领域场景的应用示范,引进培育一批企业和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的研发和应用,引进360、百度、科大讯飞等企业,建立大模型研发中心、大模型应用推广中心,开发基于大模型的定制化行业专用模型10个以上,实现10个以上应用场景落地。“十四五”末期,全市人工智能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力争突破400亿元。(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8.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加深物联网技术应用深度,重点发展芯片制造、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智能天线、数据融合及可靠性等技术研究。促进网络与窄带物联网(NB-IoT)、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协同共融。促进物联网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融合发展,创新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物联网应用商业模式。“十四五”末期,全市物联网传感器及相关产品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物联网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力争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9. 大力发展数字安全产业。开展工业控制安全领域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安全保障。聚焦车联网安全、云安全、数据安全、平台安全等新兴领域,积极引进国内头部企业,引入核心产品、关键技术,引导头部企业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实现技术成果本地转化,孵化培育一批本地化安全服务企业。支撑企业开展拟态攻防、应急响应、安全测试、态势感知、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新服务。加强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网络安全方面教育和实训,培养一批网络安全人才。“十四五”末期,全市数字安全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力争突破300亿元。(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

  10. 超前布局未来数字产业。开展未来通信、元宇宙、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应用探索和核心技术研发。推动长春光机所开展高功率太赫兹辐射源生成技术及应用研发,布局6G通信;在电子政务外网内的视频传输、核心业务数据传输领域,开展量子加密技术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围绕元宇宙业态培育,推动虚拟现实硬件设备创新发展,推进虚拟现实与工业设计、健康医疗、智能交通、文化教育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虚拟工厂建设,通过元宇宙技术应用,实现工业制造数字孪生。(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大力发展区块链产业经济,发挥长春科教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体制机制,搭建区块链基础平台,不断创新区块链应用场景,推动区块链在数据交易、产品追溯、电子存证等多个领域应用,引导企业开展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系统研发和服务,打造区块链创新高地。(牵头部门:市政数局)

  (三)传统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

  11. 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以长春国家农高区建设需求为引领,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建立农业数字化产业生态,吸引农业数字化服务商、农产品电商、农业技术服务商进入生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中小型企业等应用农业产业互联网,打造种业、肉牛、玉米、水稻蔬菜、水果、中药材等农业细分行业产业互联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头部企业,整合本地数字化服务能力,为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聚能、增能、赋能。围绕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引导、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采取“上级争一点、地方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拿一点”的模式,分层次、分领域、分产业推动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 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广泛引导企业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依托我市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创新中心等服务载体,面向重点工业企业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培育一批特定领域、特定场景企业专用工业 APP,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发布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 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物流发展,围绕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搭建智慧物流平台,推广智能仓储、无人仓、无人车、无人机等应用,积极发展共享云仓、城市末端共同配送、无接触配送等智慧物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政数局)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一站式通关、国际物流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长春新区管委会、兴隆综保区)推进工业电商发展,支持大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集采集销。(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积极培育“本土新网红”,培育直播经济,推动“主播带货”“网红促销”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推动“互联网+冰雪旅游”产业发展,探索建设冰雪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冰雪旅游大数据中心、冰雪旅游线上虚拟体验馆、冰雪旅游综合监管平台等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冰雪旅游数字化发展进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四)数据要素流通应用机制完善行动

  15. 进一步提升长春数据交易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数据交易平台,形成包含数商登记、数据产品审核登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据撮合交易全流程的线上交易体系;积极打造数商生态,开展交通信号、信用数据等公共数据运营试点,开展隐私计算平台、区块链服务网络部署,提供安全合规的数据交易环境。进一步完善数据服务模式,开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用户画像、行业分析、信用评价等数据服务型交易流通。“十四五”末期,全市数据交易额力争突破10亿元。(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16. 进一步完善长春大数据深加工基地功能。瞄准数字经济背景下,大数据加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深加工基地核心竞争力,搭建数据加工平台、数据安全保护平台,探索跨境数据加工服务外包,组织相关企业入驻,面向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承揽大数据深加工业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净月区管委会)

  17. 探索建设数据价值转移转化东北中心。借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经验,探索数据价值转移转化管理机制体系建设和实操路径,在数据要素登记认定、数据价值评估、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合同登记认定、数据经纪人培养等方面开展创新,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18. 探索建设全国汽车产业数据要素核心枢纽。发挥“汽车产业集群”国家队优势,依托在长独立科研机构及数字化龙头企业,探索建立一整套汽车产业数据要素归集、流通的标准规范。支持企业开展设计、仿真、实验验证数据流通,培育数据驱动的研发模式创新。支持企业推动工艺、排产、质量、供应链、物流等数据打通,支撑协同制造模式的广泛应用。开展面向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智能座舱、电池云监控等领域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应用,构建高质量的汽车产业数据资源体系,建立汽车数据要素专区,打造汽车数据要素流通大市场,为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数据要素全链条支持。(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五)产业发展载体优化升级行动

  19. 推进数字产业专业园区建设。重点打造长春净月数字经济产业园、芯光产业园、航天信息产业园、高新硅谷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国联通大数据产业园等数字产业专业园区,紧紧围绕园区内企业发展需要,建设集聚数据资源要素、技术支撑、金融支持、人才导入等多元化服务的园区服务体系,积极引入国内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独角兽、单项冠军、小巨人等成长型企业,培育本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促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集聚。(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20. 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以长春数智云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数据资源、数据加工工具、人工智能引擎、算力支撑、云服务、安全服务等服务能力,持续增加面向企业的基础软件、通用软件服务产品,加快引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个性化、场景化软件服务,引导企业全面上云、用数、赋智。积极推行数智券制度,对在长春域内开展数字化转型,应用数智云上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降低企业应用成本。(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六)数字经济开放合作行动

  21. 开展数字经济精准招商。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实施精准招商和开放合作,编制招商地图,瞄准环渤海、长江经济带、大湾区等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区域,挖掘我市产业、城市数字化需求,聚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开展主题招商;进一步深入开展津长、长杭合作,强化与天津市、杭州市数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对接和分工协作,积极开展数字产业转移的承接。(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 打造长春数字经济发展的品牌形象。定期组织召开“长春数字经济发展论坛”,邀请有影响力的学者、企业家参加,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交流平台,充分展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果。定期举办“长春数据创新应用大赛”,邀请高校、企业、研发机构等团队,围绕数据应用的热点开展创新研发和成果展示,积极引入投资机构参与,发现优秀成果、优秀项目,通过资本的引导,实现项目落位。(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四、保障措施

  (一)形成统筹协同的推进机制保障

  依托数字长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数字经济发展专班,建立统筹调度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按照数字中国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建立长春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估体系,明确监测评价标准,形成考评机制。

  (二)形成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

  以产业发展、企业发展需求为根本导向,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数字经济的成功经验,出台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政策,建立鼓励企业落位、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开展园区建设运营,鼓励企业创新,支持人才引进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直达平台,实现面向企业的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三)拓展多渠道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的作用,拓展资金保障渠道。建立数字产业发展基金,以长兴基金为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建立数字经济子基金,采取市场化手段,帮助数字经济企业获得直接融资支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银行、金融担保机构根据数字经济企业轻资产、高附加值的特点,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为企业获取间接融资支持提供便利。加快推进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支持企业对数据资产进行确认、评估、计量、披露等,引导银行、保险、担保、信托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行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等数据要素资产化创新服务。

  (四)夯实人才培引支撑服务

  积极推进数字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利用高校、培训机构、企业,大力开展数字人才培训、实训。实施数字化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高校大数据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学科建设,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发挥培训机构作用,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与高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建设数字化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课题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全国数字化人才,为长春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