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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3-23305
分  类: 专项规划;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3-23305 分  类: 专项规划;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长春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六城联动”,以数据要素为核心,以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把数字经济打造成推动长春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着力形成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价值充分释放,加速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10%。

  ——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建设5G、城市光网、算力中心、数据中心、数字安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行业协同、共建共享机制,打造支撑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全面渗透、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全面融合的,国内一流、功能完备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未来出行、光电信息、数字影视、数字农业等4个产业生态基本建立,产业链高端和关键环节本地落位,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物联网、网络安全、感光半导体芯片等5个产业领域形成突出优势,未来通信、虚拟现实、区块链等3个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布局完成,基本形成“453”数字经济核心体系,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涌现出一批核心技术创新成果,聚集一批数字经济企业。按照“六城联动”总体规划,“六区一带多园”数字经济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各区域围绕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数字经济发展载体,形成不同领域、不同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光电信息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围绕汽车、光电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核心产业建成具有区域、行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数字贸易、新型电子商务、数字金融、智慧文旅、平台经济、网红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技术对服务业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全面推进智慧农业平台建设,推广农业物联网在种植养殖生产、产品溯源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打造数字农业新业态,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支撑。

  ——数据流通交易机制初步形成。数据要素在各产业中广泛应用,数据红利充分释放。长春数字交易中心(所)投入运营,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在数据采集、存储、加工、确权和资产登记方面形成一批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规范,到2025年数据交易额达10亿元。建成净月大数据深加工基地,开展数据要素、数字产品的加工、生产,形成较强的要素支撑能力。

  (三)发展原则

  1. 坚持创新引领

  坚持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充分发挥驻长“大学”“大所”“大厂”的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数字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提升数字技术、数字应用、商业模式的融合创新,发挥数字化引领创新的先导作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的新趋势,加快新设施、新技术、新产业、新应用超前布局,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2. 坚持数据驱动

  充分发挥数据的核心要素作用,培植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深入挖掘数据要素价值,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数据要素配置,建立健全数据确权、价值评估、加工处理、流通交易等机制,建设支撑数据价值转移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数据对产业转型的支撑作用。

  3. 坚持合规安全

  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在依法合规的框架下开展创新探索。提升数字经济领域治理能力,以包容审慎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监管。研判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安全问题,切实加强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管理和数据隐私保护,增强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城市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

  1. 优化5G网络覆盖。会同基础电信运营商进一步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和应用推广,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覆盖,推进重要公共场所室内增强系统建设。针对产业应用场景,面向需求强烈的产业园区、企业,开展5G独立组网试点。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基站建设审批流程,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措施,推进5G基站供电转改直,为5G基站建设开放公共资源。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等领域,推进5G应用场景建设。到“十四五”末期,主城区5G基站数量达到13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规自局、市政数局、市工信局、市建委、市林园局、市通信办,各电信运营商、铁塔公司、市供电公司,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持续推进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城乡高速光纤网络全覆盖,加快提升城市千兆宽带接入能力,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推动5G网络与千兆光纤网络协同覆盖,深度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动运营商不断拓展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推进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到“十四五”末期,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通信办;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市建委,各电信运营商)

  3. 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工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需求,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提升农村固定宽带、移动网络的服务能力。推动5G网络向农村延伸,到“十四五末期”实现乡镇5G网络通达率100%。(牵头单位:市通信办;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各电信运营商)

  4. 提升云计算能力。引导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以及全国性云服务领军企业建立本地公有云服务结点,面向全国开展服务;充分利用本地数据中心资源,针对产业需求、企业需要,不断丰富云计算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引导本地企业上云,壮大云计算产业规模。充分利用现有云计算资源,建立容灾备份体系,为政务云、企业云提供容灾备份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东数科技公司)

  5. 推进算力中心建设。根据数字长春发展的实际需求,按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加快建设长春算力中心。大力推进算力中心应用,统筹算力需求,引导政府机构、高校、研发机构、企业,在科学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应用算力中心。(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东数科技公司)

  6. 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业云,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上云用数赋智提供基础设施保障;推进工业互联网能力创新中心落地,完善长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服务能力,面向重点行业建设4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现工业互联网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东数科技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 提高数字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引入网络信息安全龙头企业,搭建城市安全大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运营维护服务设施、城市安全靶场等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城市级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形成动态防御、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精准防护、整体防控和联防联控的安全能力体系。引导网络安全防护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控制、物联网领域,构建安全防护体系,为新兴产业提供数字安全防护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政数局)

  (二)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完善行动

  8. 推进长春大数据交易中心(所)建设。以申报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长春数据交易中心(所)建设,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利用,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进一步完善数据交易平台,探索搭建数据确权、资产登记系统,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开展隐私计算平台、区块链服务网络部署,提供安全合规的数据交易环境。进一步完善数据服务模式,开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用户画像、行业分析、信用评价等数据服务型交易流通。开展交通信号、信用数据等公共数据运营试点,探索公共数据授权国企运营模式。探索开展“企业数据资产凭证”“个人数据资产凭证”发放。(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督局)

  9. 建设净月大数据深加工基地。推动数据要素生产水平提升,瞄准全国大数据加工的市场需求,面向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承揽大数据深加工业务。在净月区建设大数据产业深加工基地,组织相关企业入驻,积极对接国内有服务需求的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净月区管委会)

  10. 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标准规范建设。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为核心,与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信通院等国家级咨询研发机构合作,探索制定数据采集、存储、加工、确权、资产登记、加密等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共享和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三)特色产业生态培育壮大行动

  11. 打造未来出行产业生态。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战略实施,带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上下游集聚,积极引进车用芯片、高精地图、自动驾驶算法、感知设备等企业。开展自动驾驶全价值链仿真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区示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打造面向高寒环境的弯道、隧道、坡道等多场景测评环境。推动出行服务信息化,开展巡约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智慧交通产业生态,推动城市服务类APP提供智慧出行服务。在封闭园区、景区搭建车路协同设施,投放自动驾驶车辆,开展车路协同场景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汽开区、净月区管委会)

  12.构建全链条光电信息产业生态。充分发挥本地光电信息企业现有优势,打造“原材料—芯片模组—产品应用”半导体照明和光显示全产业链,“光学元器件—激光器—激光切割、焊接等激光成套设备及应用”的激光制造全产业链,“光电仪器+光通信”的智能光电仪器全产业链,加快推进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产线、激光通信端机生产线建设项目,提升光电制造业生产能力。推进卫星零部件及整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培育发展航天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片、星载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等产品。搭建卫星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北斗应用创新平台,依托“吉林一号”,围绕推扫数据、视频数据、多光谱数据、夜光数据、立体数据以及惯性空间等卫星数据,提升遥感数据信息加工能力与下游应用创造能力。依托龙头企业,围绕汽车芯片,推进核心电子器件、芯片设计、芯片制造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及衍生孵化。发挥光产业优势,推进人工智能用镜头及滤光镜、机器视觉镜头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长春新区管委会)

  13. 培育全程数字化影视产业生态。加快推进5G数字影视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拍摄、制作、渲染、传输、发布等数字影视生产链条,打造数字影视云服务平台,提供渲染、VR、AR、计算、存储等功能,提供前期创意、中期拍摄、后期制作、发行衍生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充分利用动画学院、吉林艺术学院等院校人才资源,建立视频彩铃、短视频等数字内容制作平台和发布通道,鼓励开展数字创意活动,不断壮大数字内容产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政数局、净月区管委会)

  14. 打造智慧农业产业生态链。推进长春数字农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数字技术在墒情、苗情、灾情等方面监测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公主岭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政府)以省耕作检测信息平台为依托,构建省市县联动的黑土地监测监管平台,强化黑土地监测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动直播带货、农产品电商等企业发展,引导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合作,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数局)围绕三百万头肉牛工程,建设畜牧业大数据平台,汇集养殖数量、疫病防控、出栏时间、屠宰需求等数据,为生产主休和经营主体提供全过程数字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畜牧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四)重点数字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15. 着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人工智能企业重点探索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人机交互、机器人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产业发展技术支撑。深度开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管理、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能安防等领域场景的应用示范,引进培育一批企业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16. 加速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开展大数据采集、数据可视化、数据分析等技术研发,推动云边融合计算、数字纽带、网络切片、边缘计算、数字孪生、软件定义安全等数字技术突破和产品服务创新。鼓励发展大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挖掘分析、整合和应用产业,基于本地化云计算资源,大力发展云存储、云超算、云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开展基于容器和微服务架构的云原生产品研发,提升云计算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17. 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加深物联网技术应用深度,重点发展芯片制造、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智能天线、数据融合及可靠性等技术研究。促进网络与窄带物联网(NB-IoT)、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协同共融。促进物联网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融合发展,创新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物联网应用商业模式。(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18. 积极发展感光半导体芯片产业。依托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长春理工大学在感光芯片领域技术成果,大力开展适应车载、安防、工业机器视觉、手机等领域,智能化、高分辨率、高动态范围、低功耗新型CMOS芯片研发设计,依托长光圆辰等企业,进一步推动晶圆生产线建设,提升晶圆加工产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9.超前布局未来数字产业。开展未来通信、元宇宙、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应用探索和核心技术研发。推动长春光机所开展高功率太赫兹辐射源生成技术及应用研发,布局6G通信;在电子政务外网内的视频传输、核心业务数据传输领域,开展量子加密技术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围绕元宇宙业态培育,推动虚拟现实硬件设备创新发展,推进虚拟现实与工业设计、健康医疗、智能交通、文化教育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虚拟工厂建设,通过元宇宙技术应用,实现工业制造数字孪生。(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大力发展区块链产业经济,发挥长春科教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体制机制,搭建区块链基础平台,不断创新区块链应用场景,推动区块链在数据交易、产品追溯、电子存证等多个领域应用,引导企业开展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系统研发和服务,打造区块链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20. 大力发展数字安全产业。开展工业控制安全领域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安全保障。聚焦车联网安全、云安全、数据安全、平台安全等新兴领域,积极引进国内头部企业,引入核心产品、关键技术,引导头部企业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实现技术成果本地转化,孵化培育一批本地化安全服务企业。开展城市靶场、安全运营中心等安全类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企业开展拟态攻防、应急响应、安全测试、态势感知、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新服务。加强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网络安全方面教育和实训,培养一批网络安全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政数局)

  (五)传统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

  21.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以长春国家农高区建设需求为引领,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建立农业数字化产业生态,吸引农业数字化服务商、农产品电商、农业技术服务商进入生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中小型企业等应用农业产业互联网,打造种业、肉牛、玉米、水稻蔬菜、水果、中药材等农业细分行业产业互联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头部企业,整合本地数字化服务能力,为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聚能、增能、赋能。围绕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引导、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采取“上级争一点、地方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拿一点”的模式,分层次、分领域、分产业推动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东数科技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广泛引导企业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依托我市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创新中心等服务载体,面向重点工业企业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培育一批特定领域、特定场景企业专用工业 APP,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发布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东数科技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4.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物流发展,围绕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搭建智慧物流平台,推广智能仓储、无人仓、无人车、无人机等应用,积极发展共享云仓、城市末端共同配送、无接触配送等智慧物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数局)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一站式通关、国际物流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长春新区、兴隆综保区管委会)推进工业电商发展,支持大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集采集销。(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积极培育“本土新网红”,培育直播经济,推动“主播带货”“网红促销”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推动“互联网+冰雪旅游”产业发展,探索建设冰雪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冰雪旅游大数据中心、冰雪旅游线上虚拟体验馆、冰雪旅游综合监管平台等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冰雪旅游数字化发展进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六)产业发展载体优化升级行动

  25. 打造数字经济产业核心区。全力推进净月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打造数据交易、数字化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形成比较完整的服务配套体系,瞄准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等重点产业,开展数字经济各产业的强链、延链、补链工程,积极引入国内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培育本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态。建设科创中心、专业园区等产业载体,积极引进独角兽、单项冠军、小巨人等企业,促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集聚。(牵头单位:净月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26. 推动数字经济特色载体建设。在长春国际汽车城核心区域,打造未来出行先导区,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汽车电子工业园、国际汽车城新技术产业园、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推进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产业数字化改造,开展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场景示范应用;在现代农业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农业示范区,以国家农高区为核心,建设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中心、德惠市乡村振兴暨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农安县高效配送(冷链)物流中心,部署农业物联网平台、农机应用平台、优质农产品贸易平台,融合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供应链、农村电商等应用,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在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化技术创新区,发挥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等高校院所资源优势,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成果转化基地、软件产业发展基地,推进人工智能创业园、航天信息产业园、长智光谷等产业载体建设;在新兴消费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贸易、数字消费示范区,建设新型消费示范中心、中巴跨境电商产业小镇、智慧物流产业园、智能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大力推进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服务外包、跨境电商、网络直播等产业发展;在文化创意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内容产业集聚区,建设吉林数字动漫影视产业园、数字传媒产业基地、山丘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园、5G数字影视基地等载体,搭建影视数字化制作平台、数字内容生产发行平台、文化创意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国内数字内容制作、发行企业;在双碳示范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双碳产业带,以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等产业数字化需求为导向,引进能源数字化管理、能源装备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实现数字技术与能源、电力、工业、交通等领域碳排放精准化管理与减排深度融合,探索建设双碳管控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碳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六城联动”各牵头单位)

  27. 进一步完善长春数智云功能。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数据资源、数据加工工具、人工智能引擎、算力支撑等服务能力,引导企业运用数智云。推行数智券制度,对本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应用数智云上产品的,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降低企业应用成本。力争数智云平台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平台用户超过1万个。(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同推进机制

  充分利用“六城联动”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依托数字长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数字经济统筹调度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遵照数字中国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建立长春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估体系,明确监测评价标准,形成考评机制,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

  (二)强化财政金融渠道支持

  充分利用各类财政资金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服务完善,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全市数字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将数字长春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纳入信息化建设总预算。统筹整合全市现有高精尖、企业上市、互联网产业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根据产业认定和综合贡献,通过基金直投、贷款贴息、政策奖励等多种方式对数字经济的发展给予支持。发挥产业基金、担保融资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三)夯实人才培引支撑服务

  建立人才引进联动机制,开通重大项目人才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户口、工作居住证、就医、子女入学、人才公租房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国信息化人才为数字长春建设服务。鼓励在长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靶向引育、分层次引进,发掘提升本土人才,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四)深化招商促进产业集聚

  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实施精准招商和开放合作,挖掘我市产业、城市数字化需求,加紧策划主题招商。鼓励协会等社团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数字经济招商工作,支持重点园区围绕自身定位大力招引数字经济企业,形成特色产业集聚。探索产业数字化全新赛道,推动“云工厂”“云基地”产业转移招商,以智能制造为核心需求,招引一批基于“元宇宙”生态的“虚拟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