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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3-22852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3-22852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产业数字化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和地区的经验作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完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以提升工业数字化能力为抓手,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加企业效益、扩大市场覆盖,加快推动我市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工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坚持“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全覆盖”的工作原则,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和工业数字化改造为主攻方向,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广泛普及,实现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内部数字化转型

  围绕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三种模式,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力争实现“3455”目标,即围绕促进管理数字化、生产数字化、销售数字化3大核心环节全面提升,未来三年分别推动400家、500家、500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企业外部数字化保障

  为实现“3455”目标,从公共服务层面加快长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长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发展,提升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三)内外结合转型升级

  推动企业内部数字化转型和外部平台融合发展,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平台为融合点,进一步组织鼓励、引导、支持数字化转型成熟的工业企业进入平台,高效率、高质量、全覆盖应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拓展市场、加快发展,运用数字化运营模式创造持续价值。

  四、落实措施

  坚持政策导向引领,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围绕夯实基础支撑、平台创新发展、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总结推广等方面,实施“五大行动”。

  (一)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动

  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应用,打造吉林省首个智算工业云平台(长春工业云),降低工业企业应用标识解析和上云门槛。鼓励电信企业完善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IPv6网络改造升级,实现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进园区、入企业、联设备”,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内网改造。到2025年,建设4—5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应用二级节点,遴选出50家二级节点应用示范企业,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上云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通信办、市政数局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行动

  支持综合型、特色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平台汇聚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工业大数据、系统解决方案、工业APP等产品和服务。推动“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打造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应用项目。到2025年,力争培育打造5个特色专业型、3个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通信办、市政数局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引领行动

  每年遴选一批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大型企业输出成熟行业数字化转型共性解决方案,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底,累计滚动建设2000条数字化生产线、300个数字化车间、40个数字化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四)实施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加快建立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长春市制造业数字化能力中心,提升政策宣传、诊断评估、资源对接、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问诊”服务,组织专家深入中小企业一线开展“入驻式”诊断服务。到2025年,力争引进和培育服务商100户以上,为1000家以上工业企业提供诊断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五)实施工业数字化优秀解决方案推广行动

  开展工业数字化宣贯和对接活动,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广一批工业数字化转型优秀解决方案,深入先进城市和示范企业开展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到2025年,力争组织开展宣贯对接活动100次以上,宣传推广优秀解决方案案例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五、2023年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

  (一)主要目标

  全年力争推动400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1. 企业内部数字化转型。力争实现“612”目标,即按生产线、车间、工厂三种模式分别推动建设数字化生产线600条、数字化车间100个、数字化工厂20家。

  2. 企业外部数字化保障。力争实现“432”目标,即引导和鼓励400家规上工业企业进入二级节点平台,企业产品加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的数量(标识注册量)超过3000万个,企业每日读取使用标识的数量(日解析量)超过20万次。

  (二)实施步骤

  1. 筹划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

  (1)确定“一案一会”,加强顶层设计。依托中国信通院等高端智库开展顶层设计和专业指导,市工信局牵头研究制定《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启动大会,明确未来三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和2023年实施路线图,提出总体要求、工作方向、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强化政策导向,激发企业转型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建立“一库一账”,梳理转型需求。面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工业企业,开展“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储备库”征集活动,储备一批数字化基础好、转型需求强、示范带动大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数字化建设现状和需求,分地区制定转型任务推进台账。计划储备工业企业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3)打造“一圈一池”,构建服务生态。建立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出一批具有技术优势、服务能力强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建立“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圈”。组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工业软件企业、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高校院所等数字化转型专家,建立“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资源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 推动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4)组织“一评一诊”,开展诊断服务。组织工业企业依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标准开展自评估,进行差距分析;组织“县区行”“行业行”活动,为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提供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明确下一步转型方向,推动诊断方案转化实施。计划组织10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自评估,为100家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5)对接“一供一需”,推进应用牵引。持续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软件企业开发工业软件和工业互联网APP、研制“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解决方案,充分展示场景融合应用和转型方法路径,引导工业企业通过上云上平台,获取“评估—规划—实施—优化”全流程数字化转型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6)开展“一示一引”,强化标杆引领。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示范建设,推动打造一批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等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创新应用,鼓励一汽集团、中车长客等大型企业面向本行业输出数字化转型先进经验,引导带动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7)交融“一内一外”,深化宣贯培训。深入县(市)区、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开展数字化转型主题讲座、政策解读、供需对接、论坛沙龙等系列宣贯活动。组织重点企业走进杭州、深圳、成都、苏州等发达城市,观摩学习示范企业、典型案例、应用场景,通过探讨交流、答疑解惑、洽谈合作,拓宽企业家发展思路和提升转型意愿。全年计划组织系列对接交流、走访参观活动30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3. 评审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8)组织示范项目评定。组织专家开展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遴选,评选认定一批新建的市级示范数字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和其它数字化改造应用场景,分别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9)组织标识应用评定。评选认定一批新注册长春市域内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创新应用示范工业企业,按年标识量和解析量综合排名,分层次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0)组织星级上云评定。鼓励企业应用智能云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专家开展星级上云评选,根据企业上云成效,按照基础上云、管理上云、设备上云、业务上云等分为四星标准,分别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1) 组织工业软件评定。支持软件企业发展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工业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对获评优秀工业软件(含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项目,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2)组织服务机构评定。以目标绩效为导向,培育壮大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评选认定一批帮助长春市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并取得成效的域内优秀服务机构,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4. 总结推广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3)总结经验典型。深入全市重点行业总结提炼优秀做法,年度征集和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和实践案例,面向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推介,全年推广数字化转型优秀解决方案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4)表彰先进地区。评选部分对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表彰和奖励,形成典型的做法和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利用“万人驻(助)万企”平台、“长春亲清政企关系”微信服务群、公众号、专刊专报以及其他各类新闻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促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政数局、市通信办等单位,长发集团、金控集团等国有企业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大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股权融资、金融信贷等市级各类资金作用,按照“上级争一点、政府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拿一点”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扶持力度。设立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奖励资金,突出示范带动效应;通过长兴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和市场资源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全生命周期股权融资支持;利用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基金,面向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项目开发“数字贷”产品,给予一定贷款贴息奖励、融资增信担保等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政数局、市工信局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强化人才支撑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多层次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加强工业人才政策宣传解读和社会舆论引导,组织举办各类宣讲报告会、专题培训班,营造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氛围。精准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对数字化转型人才的培训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四)狠抓任务落实

  加强跟踪监测,建立赛马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时间节点,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按时完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