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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6-12320
分  类: 城市规划;文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15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函〔2016〕59 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6-12320 分  类: 城市规划;文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15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函〔2016〕59 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长府函〔2016〕59 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公布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

  附件: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附件: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