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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2-04099
分  类: 五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2-04099 分  类: 五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春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吉林省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吉财综〔2021〕956号)和财政部关于“十四五”时期财政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编制,主要包括“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主要成就和“十四五”时期长春市财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是圆满完成国家、省、市关于财政工作部署要求、推动财政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新发展的重要指导。

  一、“十三五”期间长春市财政改革发展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长春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积极妥善应对“增长拐点出现、收支矛盾扩大、保障任务繁重、风险隐患增加”等艰巨挑战,切实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全力推动财政事业逆势迎难、实现阶段性跨越,在东北地区取得了扎实并较为显著的成绩,有力推动了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十三五”圆满收官。

  (一)狠抓政治思想建设,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财政工作实际成效,落实和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持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理解认识,进一步凝聚在党的领导下奋力开创新时代财政工作新局面的强大向心力、战斗力。

  (二)狠抓治理能力建设,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切实发挥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规模减税降费、对冲疫情宏观调控等国家战略和政策机遇,向政策要规模,向改革要质量。统筹处理财与政、稳与进、防风险与促发展、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四个关系”,切实发挥财政政策熨平经济波动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增强宏观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积极适应经济下行、贸易摩擦、疫情防控等复杂性、不确定性新形势,着力克服减收增支结构性新矛盾,有效破解财税体制改革深水区、东北全面振兴攻坚期新问题。

  2.以强化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为关键。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市场主体培育、财政资源统筹和“四本预算”衔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从2015年的553.3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196.8亿元,年均增长16.7%。在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疫情冲击影响下,一般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388.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40.4亿元,增速位列东北四市第一,在全省占比由31.6%提高到40.6%,财政收入在全省的首位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结构持续优化,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由2015年的77.3%,稳步提高到2020年的79.8%。政府债券资金从2015年的16.5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62.8亿元,年均增长74.0%,增长了14.9倍,政策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充分释放,可用财力得到多元化增强。

  3.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核心。切实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把分散的钱集中起来使用,把有限的钱用在最关键的地方。地方级支出保持较高强度,从2015年的765.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084.1亿元,年均增长7.2%,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民生(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社保就业、卫生健康、住房)累计支出1870.1亿元,年均增长8.5%,有力支持了重大民生工程补齐短板,有效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城乡社区累计支出2833亿元,年均增长16%,有力支持了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科技累计支出65.2亿元,年均增长15.6%,有力支持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农林水累计支出477.2亿元,年均增长22.9%,有力支持了农业生产发展、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构建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国家农村改革政策等。重点领域支出力度的持续加大,为全市圆满完成“十三五”既定目标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4.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底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控系统性风险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在国家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把握政策窗口期实施存量债务置换,争取政府置换债券953亿元,实现应置尽置。全面清理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开展政府隐性债务核查,锁定隐性债务底数,制定科学合理的隐性债务化债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开展融资平台到期债务市场化置换,拉长偿债期限,降低利息成本,缓释当期债务风险。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实施政府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建立政府隐性债务问责机制,初步构建起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制度体系。“十三五”期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圆满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分年化债任务,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5.以深化财政领域改革为突破口。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外,全市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与项目库一体化信息平台,开展重大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出台总体方案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专项方案,做到权责更加明晰、资金使用更加高效。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财政金融融合,与发改、规自、房管、国资等部门密切配合,激活闲置资产,盘活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效能;经市政府批准,组建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和融资担保集团,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防范化解行政诉讼风险。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商城建设;编制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目录,建立“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讲究绩效的现代财政制度初步建立。

  (三)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的组织根基和纪律作风进一步夯实

  1.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每年召开全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党支部设置,严格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党费管理等制度的指导、监督、督导、考核,努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落实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长春市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积极配合市委巡察,针对反馈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落实举措,以整改成效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2.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岗相宜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981”后备干部培养机制,突出抓好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政治性、理论性、业务性、实效性,不断强化岗位锻炼和基层锻炼。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评价导向,关心爱护干部,培养激励干部,努力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3.狠抓正风肃纪。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制定正风肃纪“十项禁令”,持续深化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抓住关键少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逐步完善与财政职能相适应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同时,狠抓“五个文明”建设,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发展环境、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进入加速推进期,我市自身发展格局更加清晰,全面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基础扎实、前景广阔,科教创新资源优势逐步释放,产业转型升级明显提速,国家商品粮基地作用不断凸显,新型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得到强化,对外开放平台更加丰富,幸福城市美誉度不断提高。应紧紧抓住“十四五”创新发展关键机遇期,结合长春地域特点和要素优势,以“财政改革转机制、财政管理求效益、财政发展谋空间、财政制度强约束”为重点,紧盯政府预算、税费、体制分配、风险防控等重点问题,保证财政收支均衡,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发挥财政支持经济、稳定社会、保障民生的关键作用,推动长春财政向更高质量发展。

  同时要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我市最大市情,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任重道远,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需持续加力,开放窗口和合作中心功能需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收入需加快提高,民生领域短板需加快补齐,安全发展领域风险不容低估,要求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的突破。

  在财政发展形势方面,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仍然艰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入攻坚期,深入落实国家制度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进入关键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入深化期,“十四五”时期长春财政改革与发展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宏观环境,将承担更加繁重的使命任务与社会期待,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居民收入增加、消费扩大、服务业比重上升、数字经济发展等积极因素,短时间内尚难以在财政税收端得到及时充分体现,同时导致经济增速下降的消极因素则可能会加速聚集,财政将面临收入增长减速、支出需求增加、债务规模与风险扩张等多重压力,可持续性将明显承压。

  在财政政策导向方面,“十四五”时期宏观税负将保持总体稳定,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对基层的下沉保障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自立自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倾斜将进一步加大,同时预算管理、直达机制、财会监督等体制机制建设将进一步加快,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发动机”、公共风险的“蓄水池”、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发展的“总枢纽”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发挥。

  (二)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升现代化财政治理能力,扎实发挥更加积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作用,全力保障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努力把长春建设成为常住人口超千万、经济总量超万亿的产业兴旺、创新活跃、文化繁荣、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特大型现代化城市,为开创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三)遵循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折不扣把“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财政工作,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财政工作,切实体现以政统财、以财保政,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发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力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之中。

  3.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谋划财政工作,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财政工作中不断健全支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转变发展方式,完善财政支撑保障机制,服务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4.坚持深化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要求,坚定不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财政发挥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职能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优化收入与支出结构、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财税改革举措,积极构建符合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财税体制,持续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5.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从系统观念出发谋划和解决财政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协调推进财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加强财政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一盘棋思想,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推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加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总体目标

  1.财政管理目标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保障长春市“十四五”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重点加强“收、支、管、调、防”五个方面建设。

  (1)收入方面,有效发挥收入政策作用,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宏观税负保持总体稳定,更好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格局、促进结构优化和推动产业升级的作用。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及助企纾困政策需要,精准实施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支出方面,保持合理支出强度,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基层的保障,完善县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打破产业瓶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3)管理方面,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体现“以政统财、以财保政”要求,各项支出安排科学合理,资金投入精准有效。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强化,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财力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会计审计监管。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4)调节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和收入分配职能,精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强化财政调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发挥财政政策对预期的引导作用。完善稳定的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共同富裕,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财政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增强,政策供给更加精准,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财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5)防风险方面,统筹发展与安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财政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稳定增长,科学安排预算支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债务融资机制基本建立,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完善债务限额确定、偿债能力评估等机制,隐性债务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积极稳妥化解。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定期精算评估基金收支状况,完善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均衡机制。加强民生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防范民生领域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等风险。将基层“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三保”的预算管理。

  2.财政收支目标

  (1)财政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在2021—2025年预计达到1180、1210、1250、1310和1400亿元,年均递增4.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在2021—2025年预计达到617、630、660、700和750亿元,年均递增5%。

  (2)财政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2021—2025年预计达到1122、1144、1150、1175和1200亿元,年均递增2.1%。

  三、“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十四五”期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完成《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资金和政策保障。深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保障打造“三强市”“三中心”,全力推动“六城联动”,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一)加强财源统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1.加强财政收入统筹。逐步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将其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安排支出。

  2.加强财政支出统筹。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建立激励节俭的长效机制。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规定。统一预算分配,逐步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与国家基础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科学制定民生支出保障标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评审制度,切实发挥预算评审对预算编制的支撑作用。

  3.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有效衔接,推动收支实行“一个盘子”管理,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把应当由政府统筹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按照精算平衡的原则,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改革,一般公共预算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适当安排资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4.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全面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等各类存量资金,减少闲置浪费,把低效无效的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上年末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单位,适当压缩下年预算安排规模。

  5.加强国有资产统筹。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情况,建立健全新增资产预算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新增资产购置,所有资本性支出都需要形成资产并逐步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予以登记。加强国有资产分类管理,促进共享共用和全面统筹,推动那些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在部门内部或部门间进行调剂,及时按规定处置不需再使用且难以调剂的资产,让闲置不动的资产充分流动起来。

  6.加强财政信息统筹。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进各部门各领域信息集成和共享,探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互联互通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动态监控,为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以信息化提升我市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支持产业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健全完善适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大支持市内优势领域和前瞻性、战略性重大科技项目;统筹优化资源配置,调动企业和社会积极性,推动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科技支撑能力。支持开展重大技术和装备的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快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为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发展、粮食安全以及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支撑。创新支持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源进入创新领域,充分调动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2.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持续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融通创新专项行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双创”深度融合,构筑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提高对高水平创新人才及团队、科研机构稳定资金支持。推动建立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特点的评价机制,完善基础研究和项目形成机制,创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科研生态。健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支持完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和完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财税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创新项目和创新平台给予倾斜扶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培育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壮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

  4.支持支柱产业提升。支持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整车研发和生产基地;推动一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汽车零部件生产本地化率;加大对工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基金体系。

  5.支持先进制造产业发展。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轨道客车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制造业产业基础能力,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发展,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面向未来的制造业产业生态和产业体系。

  6.支持生态绿色产业发展。集中政策和资金发展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壮大医药健康、新材料、生态旅游、生态食品等特色资源产业。着力支持引导文化、旅游、创意等产业提质升级,突出冰雪和生态旅游,带动冰雪装备制造业发展,打造以长春电影为特色的世界级文旅创意产业高地,积极引导和扩大服务消费市场,完善现代服务业产业链。促进旅游业与多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互联网+体育”新业态发展,推动传统体育产业全面升级。

  7.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两业融合、集聚区发展、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以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支持内贸流通现代化和消费性服务业转型升级,创新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惠农服务工程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拓展丰富引导基金投资模式,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支持一汽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加快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及产业化;依托“吉林一号”卫星,支持实现卫星装备及应用技术设备制造批量化生产,推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人工智能系统等加快发展;支持基于“互联网+”的集众智、推众创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应用。

  9.支持数字长春建设。推动集成电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发展,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全力支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转型,对“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对5G网络的推广应用,提升我市智能制造能力。持续落实国家扶持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软件技术向经济社会各领域赋能。

  10.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支持航空、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区域性现代综合立体交通枢纽,为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构建现代化铁路网、畅通域内外城乡公路网等重点项目提供财政保障。

  11.支持城市协调发展。全力推进长春国际汽车城、现代农业城、“双碳”示范城、科技创新城、新兴消费城、文化创意城建设发展。加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向基层和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三)保障基本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各类就业创业基金资金,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支持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统筹,健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实施完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制度,保障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支付政策。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提高保障水平。优化退役军人和军属保障政策,落实好国家优抚对象待遇抚恤及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好国家和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政策,推动褒扬纪念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资金的监督管理。支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落实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实现各级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全覆盖。

  3.促进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国家教育投入只增不减要求,继续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大力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普通高校建设,在调整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支持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支持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促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好各层级的生均拨款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善农村教师住宿条件,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资源,加快推进融合教育和医教结合,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予以优先资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脱贫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深入实施“蓓蕾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制度。

  4.支持提高医疗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担机制,加强重大公共卫生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和中医医院的投入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深入贯彻“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以及考核结构与分配补助资金挂钩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加快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支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建立分级诊疗模式。支持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支持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保障。

  5.支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支持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优化婴幼儿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6.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强化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监管。开展租赁住房市场试点,持续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7.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强化社会福利保障,完善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制定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非营利性福利机构税费、要素成本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有机衔接。发展壮大慈善公益事业。加强慈善主体培育,探索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政策衔接,构建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慈善志愿服务体系。加大力度支持公益慈善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各类扶贫赈灾、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等领域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8.支持提高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支持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支持对重点地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综合治理,保障专业救援队伍、基地、应急物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法治社会建设的经费保障。

  9.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鼓励优质文艺作品创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推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老商业街、传统街区、街道空间等整体更新改造,打造城市品质生活空间。进一步支持宣传、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城、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文物遗址开发保护和传承利用,提升文化软实力。支持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加快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金运作,支持推出更多文化精品。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支持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建设计划、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完善科普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层群众科学素质,带动各地科普惠农支农积极性。支持科技馆免费开放,增强科技馆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10.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积极配合研究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支持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重点帮扶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配合调整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产业帮扶政策,推动政策落实落地。配合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推动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四)完善政策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调整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保持财政投入力度和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将产业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支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发挥财政投入对金融资本帮扶脱贫人口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脱贫县的农业保险力度。

  2.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加强财政农业农村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将投入情况与相关支农转移支付分配相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向“三农”。

  3.支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落实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发展饲料玉米、专用玉米、食用玉米,增加绿色水稻、有机水稻、优质大豆、杂粮大豆和马铃薯等农作物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粮食产量稳中有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优化补贴机具分档分类,探索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加大对智能复式高端农机等产品补贴力度。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投入,提升抗旱排涝能力,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鼓励灌区提档升级,恢复、改善灌溉面积,促进粮食稳产增产。落实完善支持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推动实现生猪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的目标任务。完善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登记),全面推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培育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

  4.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依托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生态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和休息旅游目的地。保障实施设施温棚提升改造项目,增强冬春季蔬菜生产能力。大力支持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解决农产品销售难、流通损耗大等问题。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和指导域内农担公司加快农担业务开展,更好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主要农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等,全面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

  5.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地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不断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支持示范推广旱作农业节水等技术,提高水资源节约利用效率。

  6.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持续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接续推进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进一步突出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支持建设“两宜四好”的美丽乡村。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经费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7.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聚焦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因地制宜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

  8.支持打好种业翻身仗。支持农作物、畜禽和渔业等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大种业产业园创建支持力度,聚集资金、政策等要素,建强现代种业产业体系,加快推动种业产业发展。研究探索通过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大型种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提升畜禽种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

  9.加强耕地保护和提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实施差异化补助,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成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配套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输配电设施、培肥地力和改良土壤,增强耕地的稳产增产能力。推进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建设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构建黑土地综合治理保护体系。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支持扩大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将黑土地保护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等政策统筹实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探索推动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相挂钩。

  10.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乡村人才振兴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逐步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培育打造乡村技能人才。支持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建设,依托和利用涉农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以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全产业链需求,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支持开展农业专业技术培训,聚焦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支持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课程,培养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农业经理人。

  11.支持加强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建设。支持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洪标准和防洪能力。加大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提升水利工程蓄水抗旱能力。

  12.支持强化节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支持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维修养护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现代化改造,健全骨干灌排工程体系,强化灌区用水调度与监管,提高农田灌溉保障程度。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优化水资源配置。

  (五)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1.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国防、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稳定的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2.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逐步实现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完善直达资金分配审核流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力度,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等。

  3.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源,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内容,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情况,部门和部门所属单位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4.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对规划内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做好项目分类和梳理,减少项目个数,增加项目层次。建立预算支出中期规划和重点部门预算项目信息库的信息对接、同步更新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经济、社会、区域等发展规划紧密度。通过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弥补传统年度预算缺陷,与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为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做出可持续的预算安排,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预算防风险能力。

  5.持续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前移绩效评审关口,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推动建立稳定规范的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模式,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深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提升履职效能,建立以部门履职效能为核心,涵盖预算资金管理、绩效管理水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监督等方面,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框架,并与政府绩效考核相融合。突出结果应用,强化激励和责任约束,创新绩效结果应用方式方法。实行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做实做细做全预算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发挥绩效大数据的基础性作用,助力科学决策。积极引领社会参与,打造绩效文化,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积极营造多维的舆论氛围,集聚文化共识、形成绩效自觉。

  6.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扎实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原则,优化管理手段,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机制和成果运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7.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相关信息发布等功能,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云平台”。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推进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转型,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重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在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组织开标评标等环节加强内控管理,为采购人在设定采购需求、拟订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

  8.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深入研究政府购买服务规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开放公共服务市场,推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9.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部门财会监督为主导的框架体系,加大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管,有效发挥财政监督检查作用,强化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健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机制,将会计监督与绩效评价等业务紧密结合,抓实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0.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推动国家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培训指导和继续教育等方式提升会计准则制度宣贯效果,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加大对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组织指导,确保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利用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会计人员诚信建设。

  (六)加强债务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在国家批准的债务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并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一般债务限额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坚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缓解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压力。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规范举债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专项债券严格用于有一定收益的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借、用、还”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机制,实现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平衡,债券期限与项目周期相匹配,保障债券到期本息偿付。建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监管。

  3.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持续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突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有效融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严格新增债券资金专户管理,加强债券资金通报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将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到项目上。

  4.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

  5.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规范、科学、有效推进实施PPP项目。

  6.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对隐性债务变动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新增隐性债务苗头性问题,采取措施督导其及时纠正。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实行化债计划管理,明确化解目标,落实化债责任,编制化债台帐,定期通报化债任务完成情况。做好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对于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七)推进依法理财,完善财政法治建设

  1.提高财政法律制度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建立财政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使用公平、透明、规范。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确保我市出台的财政政策措施程序完备、内容合法。充分发挥专职律师和公职律师作用,规避法律风险。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宪法学习宣传为核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财政执法、财政管理案例梳理,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讲堂、庭审旁听、研讨座谈等形式,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3.全面推进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为核心,密切关注国家在财政体制、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房地产税、会计等方面立法修法动向,同步抓好落实。积极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机制。

  4.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充分发挥法治对财税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基本依据,自觉尊崇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做到决策过程依法、落实过程守法、解决问题靠法,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5.依法履行财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的运行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关键部位和权力集中岗位的内部监督,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6.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扩展预算公开的范围与内容,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预算安排等信息。建立民生项目信息公示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八)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履职尽责根基

  1.聚焦“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以政统财、以财保政”的理念。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2.聚焦提升能力,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基层组织建设,突出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和党员教育监督关。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相关要求,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民主化。

  3.聚焦完善制度,全面加强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大力弘扬“严、新、细、实”优良作风,努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事业新突破。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常态化监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4.聚焦干部队伍,全面加强人才建设。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立足财政发展大局,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注重干部实践锻炼,加大业务岗位、综合岗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