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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1-11937
分  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体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1-11937 分  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体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
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促进我市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能力,促进体育产业提质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创新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优化体育产业布局、强化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动体育消费试点先试先行,突出我市冰雪、足球、篮球全国重点城市的优势,以建设长春国际汽车城为契机,打造汽车赛事之都,不断推进长春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供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一)体育消费水平逐步升级。建立体育消费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市城镇人口年均体育消费突破2000元。实现体育人口数占全市总人口数的51%,体育消费人口数占全市总人口数的80%。

  (二)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体育企业准入环境。力争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体育制造、销售企业落户长春,扶持本地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培育主业突出、融合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本土体育企业品牌。打造集运动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会展、体育用品销售等于一体的体育商圈。

  (三)体育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在南部新城建成一座占地9万平方米的长春新区南部体育公园;打造四大亮点工程—文化广场篮球公园项目、南溪湿地公园球类公园项目、伊通河樱花岛健身步道项目、南湖公园跑马场健身公园项目,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118块健身场地,冬季浇筑90片冰场、3片体验式滑雪场地;增设赛艇、皮划艇等10个运动项目,组建专业运动队伍;举办70场(次)国际国内赛事。持续发展健身服务、精品赛事、冰雪运动,促进“体育+大数据+5G+新技术”融合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

  (四)人民幸福指数稳步提升。体育场地设施城乡覆盖率超过99%,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平方米,改造与新建16个体育公园、滑雪场、室内滑冰场等。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机制改革创新

  1. 推进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体育运动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化,布局全面化。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在做大做强做优田径、篮球、足球、速度滑冰等基础项目前提下,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冰雪特色,增设单板滑雪大跳台和坡面障碍技巧、单板滑雪障碍追逐、冰球、赛艇、皮划艇、游泳、网球、拳击、击剑、羽毛球等10个项目,组建专业运动队伍,培养和吸收项目专业优秀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俱乐部、社会力量培养的体育运动人才进入培训市场。提高体育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体育教师和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和群众健身指导工作。鼓励多方投入开展体育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2. 加快体育场馆运营改革。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探索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运用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手段,激发场馆活力。积极探索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经营管理的模式,积极引入国内知名体育经营管理团队,提高运营效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 深化体育产业统计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对体育消费人次、消费支出、消费规模以及带动经济增长情况进行统计。加强体育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体育统计信息化、自动化建设,为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鼓励达到标准的体育企业及时“升规入统”,做到“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统计局)

  4. 推动体育改革发展。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积极承办职业联赛,鼓励支持企业冠名运动队,并向职业化方向发展;积极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高标准办好品牌赛事;开展大赛评估和消费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竞赛表演对体育消费的促进作用。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响应“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号召,充分利用我市冰雪项目优势、地域优势,推进长春市中小学“百万学子上冰雪”行动计划。落实《长春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积极举办与承办高水平足球赛事,加快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职业俱乐部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完善各级各类足球竞赛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足球对外交流合作活动,逐步形成健康有序的足球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5. 完善落实惠企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6.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大力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场地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消费需求。扩大政府采购体育服务的范围和规模,逐步实现为市民提供免费、优惠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公共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针对体育产业的体育金融专业服务团队,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债券、信托资金等支持产业发展的新途径。鼓励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加大对体育产业的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三)推动体育消费模式升级

  7. 深化“体育+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奥运动大众健身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体育企业开发健身类APP及小程序、建设网络平台,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体育运动消费体验。引进大型体育组织、体育科研机构、体育技术开发公司等优质资源,共同探索体育训练场馆智能化改造。建立体育消费领域大数据分析机制,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个性化,打造体育产业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8. 深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发精品项目、体育赛事、旅游路线,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9. 深化“体育+教育”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工作,全面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构建思想融合、目标融合、资源融合、举措融合的体教融合新体系。建立教育、体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统筹规划,真正做到“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发挥学校体育培养竞技体育运动人才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10. 深化“体育+医疗”融合发展。拓展体医融合工作,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运动门诊,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试点工作,推动社区、养老机构等建立体医融合的运动健身和运动健康服务机制,构建体医融合健康促进体系,助力体医融合惠及百姓民生。(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四)丰富体育消费产品

  11. 搭建体育消费平台。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体育会展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培育线上体育消费平台,推动体育消费方式由线下向线上进行转变;探索“赛事+直播带货”消费模式,发挥体育明星、网红主播作用,创新体育用品线上营销途径。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体育消费。利用长春体育中心综合优势,举办集体育文化展示、全民健身展演、体育用品展销于一体的体育嘉年华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12. 丰富体育产品供给。持续开展“云跑春城”“云动春城”“云舞春城”等群众性健身系列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向大众化、普及化发展。通过抖音、快手、微视等网络平台,开展健身视频展示、线上体育教学、线上体育比赛等活动,倡导大众居家健身。支持体育场馆、健身房、滑冰场等门店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支持有条件的滑雪场开设夜场,促进夜间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信局)

  13. 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公开赛事活动,市场化运作体育赛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健身活动和培训项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健身活动,营造全民参与体育消费的良好氛围。支持体育企业开发以冰雪运动为特色的在线教学指导服务,推动体育运动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4. 促进智能化体育消费。鼓励可穿戴运动设备的普及应用,运用VR虚拟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开展以冰雪运动为特色的体育运动虚拟体验。鼓励组织多种形式的智能体育比赛,推动电子体育项目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完善体育产业布局

  15. 重点发展冰雪产业。持续开展百万群众上冰雪、国际瓦萨滑雪节、全国冰雪汽车挑战赛、无人驾驶汽车冰雪挑战赛等大众冰雪季系列活动,促进冰雪运动向多样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冰雪竞技和冰雪休闲深度融合。利用伊通河等江河湖泊自然资源,铺设城市内越野滑雪道,推动冰雪运动普及。通过奥运动大众健身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冰雪运动系列活动,采用在线指导、在线教学、网上办赛等形式,引导大众参与冰雪体育运动。积极引进承办高水平冰雪体育赛事,加强高水平冰雪训练基地建设,支持对冰雪运动装备、器材的研发,对准国内外高端冰雪运动轻型装备产业先进技术,开展企业合作。提升净月潭、莲花山、庙香山、天定山滑雪场服务水平,探索滑雪场联票模式,为大众参与冰雪运动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水务局)

  16.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依托长春体育中心、长春市体育馆、长春奥林匹克公园、长春经开体育场等优势资源,形成以体育旅游、竞赛表演、户外运动、健身康养为核心的绿色生态体育商圈。充分发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及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积极作用,带动区域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7. 打造精品体育赛事。依托冰雪城市、篮球城市、足球城市和国际汽车城的城市特色,发挥长春马拉松赛、汽车直线竞速赛、汽车场地漂移赛、汽车特技表演赛等汽车系列赛、全国马术场地障碍赛、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中国男(女)足球职业联赛、ITF国际元老网球巡回赛等赛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打造精品体育赛事。举(承)办一系列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广的国际、国内品牌体育赛事,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具有地域优势、长春特色的体育竞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8. 拓展体育赛事产业链。充分发挥体育赛事对器材装备、住宿、餐饮、旅游、交通、VR、传媒、广告等关联消费的拉动作用,深入挖掘品牌赛事的消费空间,延伸赛事服务产业链。支持赛事承办单位和运营公司以委托、冠名、特许、广告、战略合作等形式商定赛事商务开发及赞助合作并签订协议。鼓励相关赛事文化创意衍生品的设计、开发、销售,深化体育赛事文化创意内涵,丰富赛事文化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

  19. 培育体育用品制造业。力争吸引国内外知名体育用品装备生产制造企业落户长春。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运动器材装备,打造名牌产品,形成地域特色品牌。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家庭化、智能化运动装备的研发制造,满足大众在疫情期间居家健身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六)抓好体育设施建设

  20. 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建设长春新区南部体育公园,完成立项、选址意见书、环评、可研等前期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推进项目建设。谋划推进长春市速滑馆建设,推进长春体育运动学校异地建设。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健身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商业综合体要结合健身设施进行建设项目整体开发和改造。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建筑屋顶、地下空间、废旧厂房等资源,改建成体育场地,完善居民现代生活需要的“10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局、市林园局、市人防办)

  21. 扩大体育用地供给。将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纳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倡导复合用地模式,支持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鼓励探索利用闲置土地发展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市规自局、市体育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体育局、市发改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体育消费试点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整合媒介资源,加大对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试点工作,推动体育消费人口增长,持续扩大体育消费规模。

  附件: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春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

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显 副市长

  副组长:王希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杰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杨少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宪昱 市教育局局长

      赵明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玉国 市民政局局长

      张嵛翔 市财政局局长

      孟宪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 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健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长城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林 松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王世忠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吕 鑫 市水务局局长

      常忠诚 市商务局副局长

      曲 笑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高玉堂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意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德军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向国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 宏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林 梅 市统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