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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0-07437
分  类: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旅游;其他;劳动就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0〕4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0-07437 分  类: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旅游;其他;劳动就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20〕4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探索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开放路径、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模式,促进服务贸易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助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长春服务”品牌,为长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高质量市场主体,建设一批特色服务贸易园区,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使我市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创新等方面的探索取得积极成果。

  (三)基本原则

  以全面深化、扩大开放、创新驱动、长春特色为基本原则,坚持将重点领域与重点区域相结合、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相结合、国家要求与长春实际相结合。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风险防控,适应国内国际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保障和推动长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成效。

  二、重点领域

  按照国家服务贸易发展导向,结合长春市产业发展优势及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战略部署,从重点推进、巩固提升、培育引导3个层面,筛选出匹配度高、贡献度大、有发展潜力的12个领域作为长春在全面深化试点期间的发展重点。

  (一)重点推进层面

  ——生产性服务。依托长春“国际汽车城”的技术、标准和产业优势,开展汽车设计、检验检测以及汽车后市场等服务。争取二手车出口试点,打造二手车出口检测服务平台。鼓励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建设境外用户体验中心,提升国际知名度。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开展定制研发设计、分析测试、检修、运行维护及技术培训服务等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国际研发设计一站式系统性解决方案。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打造检验检测认证和测试服务共享平台。

  ——数字服务。紧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国际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以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发展通讯、导航和遥感技术服务,推动相关数据服务国际化运营。着力构建大数据产业链,推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集合发展,打造面向东北亚地区的数字服务中心。强化数字技术在影视领域应用,大力推进动漫、游戏、影视后期制作等领域数字服务出口。

  ——科技服务。依托科研机构加快长春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做大做强高端研发、创业孵化,提升技术转让转移、知识产权交易科技咨询及科技金融服务,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体系和对外开放格局。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国际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区。吸引国际高端创新机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在长春设立分支机构,强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国际技术转移合作。

  ——现代农业服务。深化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引导和支持各类农业企业在境外建立农业产业园区。引进发达国家在现代农业领域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在长春推广应用。着力发展数字农业,运用信息服务手段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建设集技术推广、科技研发、绿色消费、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开发互动式、体验式、情景化的都市农业游乐项目,打造东北亚绿色农业消费中心。

  ——文化服务。发挥长春电影文化优势,打造国际化电影全产业链生态圈。借助中国长春电影节的平台影响力,推动优秀影片走向世界。加强与日韩等国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3D全息投影等技术领域合作,带动提升广告和文创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摸索一批适应文化贸易创新发展的经验,推动长春文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二)巩固提升层面

  ——旅游服务。依托长春冰雪旅游节、净月潭瓦萨国际滑雪节、长春国际马拉松等大型国际节事赛事,积极打造国际化旅游产品。建设国际旅游营销体系,开展全球精准化营销,打造国际化旅游系列品牌。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提升多语种导服水平,提高国际游客接待能力。大力推动增开国际直航航班,增加航班频次,完善中转旅游服务体系,吸引更多境外游客到长春消费。

  ——运输服务。强化“长满欧”“长珲欧”跨境班列运输,简化货运代理、通关等程序。逐步拓展内贸外运航线,承接跨境运输服务。适时增加国际航空货运班次,打造东北亚航空运输中心。推进跨境物流运输服务集聚区、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智慧物流等软硬件建设,打造立足东北地区、辐射东北亚的智慧物流中心。

  ——教育服务。充分发挥高校特色学科优势和资源优势,实施“留学长春”计划,吸引东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籍学生来长春留学。加快国际学校建设,吸引外籍人员子女就学。打造人才展示交流平台,加大师生双向国际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一流大学来长春参与办学,鼓励长春高校参与境外办学。挖掘线上教育市场潜力,培育发展教育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会展服务。提升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全球(长春)制造业服务外包峰会等品牌展会国际化水平。引进一批特定行业、国际顶尖的专业性会展项目,不断形成更多务实合作成果。发挥会展业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物流、广告、文旅等配套服务行业加快发展,扩大会展相关领域入境消费。

  ——服务外包。继续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维护维修、工业互联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电子商务平 台、生物医药研发等领域的服务外包。鼓励制造业服务外包加速发展,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广泛运用数字技术,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支持企业从单一项目承包商向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提升离岸业务承接能力。

  (三)培育引导层面

  ——医疗服务。充分发挥长春中医药资源优势和国际旅游资源优势,加强与港澳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医药服务合作,加快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标准化进程。推动中医药相关院校、医院等创新开展与境外机构联合办学、办医,传播中医药文化。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等远程服务模式,扩大医疗服务辐射范围,探索建设区域医疗服务中心。打造以中医养生保健为特色的国际康养服务社区,推动康养服务国际化发展。

  ——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吸引境外金融及投资机构在长春设立创投中心、数据中心等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长春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本土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走出去,拓宽企业境外融资渠道,推进国际金融交易平台建设,发展国际结算业务,打造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投资合作,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借鉴国家前两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等形成的先进经验,全面落实开放新举措,将长春打造成为东北地区服务业开放高地。探索新兴服务业开放路径,加大跨境服务贸易三种模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对外开放力度,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开放风险预警机制;有序放开、放宽商业存在市场准入,拓展开放领域,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鼓励金融、保险、现代农业等服务业领域扩大外商投资,重点引进全球知名服务企业中国总部或地区总部、国际行业组织在华机构,鼓励跨国公司在长春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银行业、保险业企业在长春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开放成效,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开放发展上走在前列;出台建设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园区的促进政策,优化提升现有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功能,围绕特色领域和重点国别,形成聚集发展。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利水平

  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便利化,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大力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改革通关监管制度和模式,提升服务贸易相关货物、物品进出口的便利化程度。推进资金流动便利化,探索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以及外汇收支便利化举措。推进人员流动便利化,深化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服务等领域改革,提升涉外民生事项办理的便捷性,为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居留、工作、学习以及出入境提供更多便利。推进技术流动便利化,研究完善技术进出口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服务、管理、调解、仲裁、执法等完整链条,在长春范围内率先形成对标国际、系统完整、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制度框架。

  (三)壮大市场主体,打造长春品牌

  全面深化试点期间,依托“长春国际汽车城”“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长春国际影都”“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重要载体,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引进一批在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的本地服务贸易企业,重点给予融资、项目、市场、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其拓展新业态、新模式,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潜力企业不断壮大、初创企业快速崛起的发展格局。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服务贸易专业展会和博览会,鼓励骨干企业开展品牌认证,打造“长春服务”品牌。

  (四)创新发展模式,推动转型升级

  努力形成有助于服务贸易业态创新的多元化、高效能、可持续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进一步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平台作用,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探索构建数字贸易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数字技术对产业链、价值链的协同与整合,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全球价值链。推动版权实际运用和价值转化,活跃版权贸易。对“两头在外”服务贸易的中间投入,在政策等方面探索系统化安排与支持。创新传统服务贸易发展动能,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推动旅游、运输、医疗、教育、文化等产业国际化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着力加强旅游、体育等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发展入境游特别是中高端入境游,促进来长春留学、就医和购物,提升生活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五)健全促进体系,开拓国际市场

  以打造东北亚服务贸易发展高地为目标,深化服务贸易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政府和市场高效协同、国内国外有机联动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支持和引导广大企业面向全球配置资源、拓展市场。强化促进平台,建设数字贸易平台,提供数字版权确权、评估和交易流程等服务。建设生物医药研发特殊物品出入境公共服务和集中监管平台等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优化促进机制,推动长春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加强合作。出台政策,推动服务企业通过各类园区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影视企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在长春优先落地。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

  (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畅通收付汇、结算渠道,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增强服务贸易企业竞争力。拓展金融政策,针对多数服务贸易企业轻资产、软要素等特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融资产品、担保方式和服务模式,拓宽服务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运用贸易金融、股权投资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本市优质服务贸易企业对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加大对服务贸易领域创业创新企业的股权投资支持。

  (七)创新监管模式,加强运行监测

  优化行业监管,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参与数字规则国际合作,加大对数据的保护力度。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八)加强人才交流,深化合作互动

  在从业资格、资质互认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探索,加强服务保障。完善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吸引发达国家高端人才,着重深化与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农业科技人才交流合作,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在长春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与港澳地区围绕法律、会计等领域加强人员往来。大力推进与欧美国家在数字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的人员交流合作。推动汽车、轨道客车、工程建筑等领域人员赴境外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鼓励中医专家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播推广中医服务。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文创人才开展国际交流。

  (九)落实统计制度,健全统计体系

  落实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依托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做到应统尽统,提高数据直报质量。完善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探索建立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强化统计合力,探索建立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统计分析机制。探索完善涵盖服务贸易四种模式的服务贸易统计方法,重点研究商业存在模式统计方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

  将服务贸易发展列入我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成立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服务贸易发展高位决策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行业管理、推进联动协作,在金融、医疗、建筑、规划、旅游等领域逐步完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全面深化试点任务分工进行分解落实、系统推进。

  (二)加强研究培训

  联合专业智库共同开展服务贸易高质量、创新发展相关研究工作,以研究促实践,指导长春服务贸易走科学化、精准化发展路线。加大培训力度,邀请国内外服务贸易权威专家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服务贸易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和从业者的知识水平、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全面覆盖,充分借助国内外各种资源和途径,持续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长春全面深化试点的开创性做法、科学性经验、突破性效果,推介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讲好“长春故事”,打造“长春服务”品牌。

  (四)加强经验总结

  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报送机制,完善工作简报制度,及时总结交流各部门、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场主体在制度、政策、业态、模式等方面的新思路、好做法,力争在全面深化试点期间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推动长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取得新提升、新突破,为全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做出“长春贡献”。

  附件:长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

长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