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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9-04676
分  类: 基层政权 ; 批复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银杏、天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发文字号: 长府批复〔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9-04676 分  类: 基层政权 ; 批复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银杏、天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发文字号: 长府批复〔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银杏、天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长府批复〔2019〕12号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管委会报送的《关于拟成立银杏社区和天泽社区的请示》(长净管〔2019〕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开发区成立银杏社区和天泽社区居民委员会。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切实解决落实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完善社区居委会下设组织机构和管理服务功能,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层民主自治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

  此复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