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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18-06379 |
分 类: | 办事服务 ; 通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 |
发文字号: | 长府函〔2018〕101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18-06379 | 分 类: | 办事服务 ; 通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长府函〔2018〕101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春市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
长府函〔2018〕101号
为深入推进长春市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节约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减少办事往返次数,市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长春市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其中含市本级,县(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2153项。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事项清单结合“最多跑一次”的实现方式做好事项办理工作。
群众和企业可以通过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APP办事指南查询事项相关信息以及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方式,按指南提示要求进行办理。
清单内事项,均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