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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8-06324
分  类: 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2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广洲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干任〔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8-06324 分  类: 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2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广洲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干任〔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2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广洲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王广洲同志担任的长春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李子臣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王 伟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伊通河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有生同志担任的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