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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17-43342 |
分 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批复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富民和奔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长府批复〔2017〕62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17-43342 | 分 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批复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富民和奔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长府批复〔2017〕62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成立富民和奔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长府批复〔2017〕62号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管委会《关于成立富民和奔驰社区的请示》(长汽开管字〔2017〕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开发区成立富民和奔驰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切实解决落实好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完善社区居委会下设组织机构和管理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和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做好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和各项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此复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