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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6-4839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16〕4 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6-4839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16〕4 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6〕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推进计划和工作标准,认真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已全部列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将全程实施跟踪督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