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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5-71365
分  类: 行政许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15〕24 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5-71365 分  类: 行政许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15〕24 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5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长府发〔2015〕2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5〕47号)的要求,经认真核对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决定,取消9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2项行政审批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承接9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调整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层级。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及时修订《长春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长春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同时做好业务指导、衔接落实等工作。
  附件:1、2015年市政府决定第二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2、2015年市政府决定第二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3、2015市政府决定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
2015年市政府决定第二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附件2:
2015年市政府决定第二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附件3:
2015市政府决定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