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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4-33578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01月16日
标      题: 长春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14-33578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01月16日
标      题: 长春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16日

关于长春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3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宏观经济放缓和减税政策释放的双重影响,大力加强增收节支,科学把握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初步预计,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收入完成1065亿元,增长14.8%,首次突破1000亿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80亿元,增长11.5%。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8亿元,增长12.9%,为预算的100%。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9亿元,增长12.7%,为预算的100%。

  以上财政收支数据为预计执行结果,待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并经省财政厅核准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按照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的要求,财政部门坚持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创新,支持推动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年初以来,各级财税部门及早科学研判形势,主动出台应对措施,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积极落实加强地方税源建设和促进财政增收的有关政策,密切关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情况,分解落实收入目标任务,强化税收组织调度和征收考核,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跟踪重点部门和大额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促进了非税收入的及时均衡缴库。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强土地出让收入核算,及时清算缴库,确保了应收尽收。紧密跟踪和把握上级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努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有效缓解了地方财力不足。

  (二)支持经济力度加大。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安排工业、服务业、科技、新兴产业、服务外包等专项资金,着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汽车优惠政策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支持了汽车产业发展。投入资金支持保护性耕作、高光效农业、农机化作业以及旱田节水灌溉等项目。利用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贷款支持,放大了强农惠农政策效应。利用土地出让收入结算间歇资金,支持了开发区项目建设,培植后续财源。

  (三)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在2012年决算支出基础上压缩5%,同时严格控制了一般性行政支出。集中财力,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对涉及幸福长春建设的相关支出,优先给予了较好保障。积极探索城建项目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落实轻轨、地铁、两横三纵、保障房等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城维费支出,用于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等,解决了临时环卫工人“三险一金”问题。各级财政加大投入,推进暖房子工程建设。安排资金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为全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全面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和社会救助标准。加大资金投入,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安排价调基金,支持“菜篮子”工程和城市肉菜可追溯体系建设。拨付资金,支持了石头口门水库上游防汛路等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支出,解决冬季供暖应急问题,支持开展“煤改气”试点工作。

  (四)财政改革扎实推进。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制,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了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推进区级公务卡改革。深化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扩大银行代收范围,改进收缴方式,提高了非税收入征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完成了土地出让收入缴库系统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提高了采购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搭建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合作平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支持了一汽自主品牌发展。开展公车治理,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五)财政监管得到加强。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查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建立了借款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长春市财政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出台《长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的集中监管。探索财政大监督模式,将财政监督与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相结合,开展了对重点项目和预算单位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融资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推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严格预算退库审批,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完成了全市财政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工作。加强了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出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租金管理办法,为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总的看,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幅低于往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大幅增加,城建支出快速增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亟待加强,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有待进一步拓展,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4年,是我国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仍然是我市全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初步确定为1188亿元,增长11.5%。

  综合考虑我市明年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围绕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的工作大局,坚持厉行节约、确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着力支持幸福长春建设,着力推动经济转型,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市本级留用收入安排240亿元,比今年预计可比口径增长10%。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265亿元,比今年预计增长6.5%。关于市本级财政收支项目安排情况,按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别在预算表格中详细列出和说明。

  三、201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为全面完成2014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我们将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促进财政增收。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企业主辅分离步伐,不断做大地方财政“蛋糕”。落实好支持税源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安排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等专项资金用于地方重点税源建设。建立财、税、库信息共享平台,逐步覆盖全市所有企业单位,抓好重点税源企业和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关注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找准重点项目,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和利用好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紧密跟踪财税改革进展,深入分析财税改革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影响,结合税收政策分析税收结构变化,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增加地方财力。依法依规加大税收和非税收入组织力度,促进应收尽收。

  (二)加大资金引导力度,推动经济发展。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财政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力度,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积极运用财政贴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国有资本金、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等有效方式,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突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先进耕作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增产技术的综合运用,推进全程农机化生产,支持绿色生态养殖和特色林业发展,推动农业经济加快发展。

  (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建设幸福长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积极加大资金筹集和保障力度,落实好幸福长春建设所需资金。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城市交通、义务教育、暖房子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建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升平台融资能力和造血功能。探索拓展水利建设基金使用范围,用于城市排洪沟渠、排洪泵站、城区河流湖泊、城市防洪桥梁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支持市直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绩效考评。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体制建设,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继续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公用企业财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支持公交优先发展。

  (四)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深化财政改革。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进一步扩大收支统筹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等有偿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实施更为完整的财政综合预算,提高部门预算占总预算比重。完善预算定额标准,规范部门预算分类分档,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逐步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推进本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财政信息公开,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面清理、统筹使用结余结转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出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开展财政直接支付试点,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面推进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区级财政公务卡改革试点。探索研究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新机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和绿色采购政策,强化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标准化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的管理。加强会计管理、会计监督和会计培训指导工作,贯彻落实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狠抓节支增效。按照科学、合理、节俭、高效的原则,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监督,严格审核办公用房修缮、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经费等公务支出,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专项资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予增加,取消一次性专项,特殊需要增加的从严审批。对保障性住房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运行规范有序。强化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有效控制债务规模的管理体制。围绕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信息监控平台的监控和预警功能,促进财政内部审计监督的常态化。

  各位代表,2014年,面对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实创新,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促进长春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