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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9-12854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04月28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9〕13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9-12854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04月28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9〕13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4月2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广电总局的总体规划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广电局制定的吉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有线电视数字化的重要意义

  推进长春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打造“数字长春”,可以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极大地提高有线电视的服务品质,画面质量达到演播室水平,内容也更加丰富。同时能够提供付费电视、视频点播等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有线电视数字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以较低成本快速实现社会和家庭信息化,提供教育、金融、生活资讯等各种信息服务,对城市信息化建设整体升位和普及、优化投资环境、振兴长春经济将发挥积极作用。因其实现了从节目播出、传输到接收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和管理,可以有效防范非法信号的侵入,从根本上解决安全传输问题。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宗旨,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妥善协调、稳健推动、取信于民、便利群众”的实施原则,使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成为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三、基本方式

  长春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基本方式是增加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免费配置1台机顶盒。以居民小区(或光节点)为单位,将现有有线电视网络中传输的模拟电视信号全部转换为数字电视信号,使现有有线模拟电视用户成规模地转换为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快速、低成本地实现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

  (一)免费配置1台机顶盒。整体转换期间为各居民小区每个原有有线模拟电视家庭用户的第一台电视机(以下称第一终端)免费配置1台有线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含智能卡)。有线数字电视家庭用户的非第一台电视机(称第二或第二以上终端),使用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含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

  (二)增加服务内容。一是基本数字电视节目由现行的50余套增加到61套,新增数字广播21套,数字付费电视节目43套。二是新增阳光政务、电子商务、旅游、交通、教育、医疗、就业、气象等各类便民信息服务。三是新增电子节目单、节目导视、节目管理、电子信箱、股票资讯等特色服务。

  (三)保留6套模拟电视节目,确保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原有线模拟电视信号传输区域仍保留中央、省、市共6套模拟电视节目,供原有线模拟电视用户收看。非原有线模拟电视用户区域,不再保留有线模拟电视信号。

  (四)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和收取办法按吉发改收管字〔2007〕96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按照吉广局联字〔2005〕90号文件精神,加速长春市企业网络整合工作,推进企业主业和辅业分离,实行“一地一网”,并加快整合后网络的整体转换工作。

  (六)按照吉政办发〔2007〕23号文件规定,长春市所有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非居民用户,要按照长春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统一部署,实施整体转换。

  (七)按照吉建办〔2007〕27号文件规定,对全市已完成尚未支付使用、正在建设和拟建的住宅(小区)不再接入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待有线数字电视工程验收合格后,直接传送有线数字电视信号。

  (八)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需要通过长春市政府相关单位开放的政务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信息的采集和传播,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实效性前提下开展服务。

  (九)以长春有限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实施整体转换工程。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要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数字付费电视、视频点播、宽带互联网等增值业务,满足人们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要提高服务水平,向社会公开承诺各项数字电视服务规范和标准,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网络保障

  长春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力争在2—3年内完成长春有线电视网络的双向化改造和数据城域网的建设。改造后的长春有线电视网以广播电视网络为基础、满足“三网融合”要求,实现双向化、高可靠、高带宽、高承载力、可管理、可运营,具备承载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视频点播、宽带数据接入、语音服务等多种业务的能力。

  五、资金保障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要为用户免费配置1台机顶盒(含智能卡),还要进行数字平台建设,2009年预计工程总投资约为4.5亿元。长春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通过贷款和挖掘企业自有资金等多种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六、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根据省政府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部署,长春市已经于2007年5月1日开始了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试点工作及第一阶段的整转工作,至2008年7月15日已经完成了17万户。

  2009年3月1日—12月31日是数字电视整转工作第二阶段,完成数字电视整转任务33万户,使长春市90%的市民看到数字电视。

  2010年完成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收尾及验收工作。

  七、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体转换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长春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文芝 副市长

  副组长:卢福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忠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永泉 市广电局局长

  王胜杰 吉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集团公司总经理、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付 臣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价格监督局局长

  李晓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 生 市建委副主任

  庄 严 市广电局副局长

  韩东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渠鲁豫 市国税局副巡视员

  杨中凤 市地税局副局长

  胡书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天府 市规划局副局长

  韩志斌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国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朱彤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政明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晓晶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杨志东 市气象局副局长

  葛丽萍 朝阳区副区长

  姜显续 南关区副区长

  田 武 宽城区副区长

  鲁 月 二道区副区长

  王桂波 绿园区副区长

  陈德新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 多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鞠 峻 净月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亚轩 汽车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群 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志毅 长春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

  王艳春 长春日报社副总编

  刘国君 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孙香凯 长春电视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 群(兼)

  副主任:赵玉江、杜伟、孙大庆、季丽娅、李韵实

  主题词: 文化 电视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