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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07-03062 |
分 类: | 卫生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07年03月12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春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长府办函〔2007〕20号 |
发布日期: | 2007年03月12日 |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07-03062 | 分 类: | 卫生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07年03月12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春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府办函〔2007〕20号 | 发布日期: | 2007年03月12日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长春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府办函〔200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政办函〔2006〕18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长春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治莹 副市长
郑文芝 副市长
副组长:罗远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福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林 姗 市发改委副主任
郗书元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德忱 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 生 市建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市建委相关处长组成。
望接到通知后,参照省、市做法,尽快组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1250房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