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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5-01399
分  类: 优抚安置;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5年04月1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5-01399 分  类: 优抚安置;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5年04月1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年04月1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长府发〔200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军区《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5]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安置对象与安置时间

  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和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士兵;精简整编单位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士官(服现役满9年未满10年的士官除外)。其中:成建制撤消的仓库、医院等团级以上单位的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士兵,除个别专业技术骨干、服现役满9年未满10年的以及经院校2年以上培训服现役未满10年的作调整安排外,全部退出现役。其他有精简任务的单位,可安排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士官(服现役满9年未满10年的士官除外)退出现役,具体人数由总参谋部分配。为调整士官队伍结构,可安排部分未满本期规定服役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退出现役。对上述提前退役的士官,在其《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批准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因部队精简整编提前退出现役”字样。提前退出现役士兵的有关待遇,按总参谋部、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政治、身体等原因被安排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按有关规定执行。我市今年安置任务仍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职工人数的9‰比例来下达安置计划,各县(市)和双阳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比例,自行下达安置计划。长春市城区(双阳区除外)于4月份进行分配,各接收单位5月初到市安置办取档。全市退伍安置工作在7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认真执行安置政策,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退役士兵及时妥善地得到安置。

  (一)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实行“区别对待”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强化政府行为,坚持指令性分配,切实保证退役士兵的第一次就业。

  要按照均衡负担国防义务的原则,将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范围。所有行业、系统和单位都要从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承担国防义务,切实做好接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和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

  (二)城镇退役士兵要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13号)要求,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重点是加大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力度。

  (三)要做好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特别是特、一等伤残军人的安置要及时到位。对二、三等伤残退伍军人,各接收单位要安排适合于他们工作的岗位和工种,并保证享有不低于所在单位因公致残职工的同等待遇。

  (四)要严格执行安置政策法规,不得随意扩大安置范围,认真执行吉政发〔2005〕4号文件有关规定。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完成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接收退伍军人,保证政令畅通。要加大依法安置的力度,对于拒绝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也不能免除安置任务。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保证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军队的稳定、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保证落实。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2004年度退役士兵分配计划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三日

  长春市城区2005年度退役士兵分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