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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05-01376 |
分 类: |
土地;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5年02月06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征收土地通知书 |
发文字号: |
长府发〔2005〕4号 |
发布日期: |
2005年02月06日 |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05-01376 |
分 类: |
土地;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5年02月06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征收土地通知书 |
发文字号: |
长府发〔2005〕4号 |
发布日期: |
2005年02月06日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征收土地通知书
长府发〔2005〕4号
绿园区城西镇四季青村: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代市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长府批复〔2003〕12号)文件,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拟征收绿园区城西镇四季青村集体土地10.2公顷,用于城市建设。土地坐落范围:通往农科院道路以东,机场铁路专线以南,长春市商业储运仓库大墙以西,西环路以北。
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拟征地通知书送达后,拟征用土地上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新建设施不予补偿。”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