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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3-01305
分  类: 经济体制改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3年06月0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3〕27号
发布日期: 2003年06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3-01305 分  类: 经济体制改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3年06月03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3〕27号 发布日期: 2003年06月0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长春市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府发〔200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日

长春市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3年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起步之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做到“改革要有新突破”。今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报告关于“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和注重创新的原则,重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体系;推进劳动就业机制创新,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积极稳步地推进金融、财税、外经贸、科技、教育、文化体制等项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长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

  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实现企业机制和制度创新

  加快国有独资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步伐,努力使更多国有资本以参股、控股的股权形式存在于企业,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改变上市公司国有股过大的股权结构,出让部分国有股权。除供水、供气等特别行业要保持相对控股外,其它的可以部分出让,由绝对控股变成相对控股,也可以全部出让,活化国有资本,促进企业转制。已进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要深入搞好企业内部机制和制度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已改制的大中型企业要有6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

  打破区域、行业、所有制及隶属关系的界限,继续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集中优良生产要素,围绕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光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等支柱行业,培育一批较大的企业集团和“小型巨人”企业。

  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以“双退出”为主要内容的放小工作。对现有的中小型国有独资企业,有净资产且具备条件的,实现国有资本退出、理顺职工劳动关系。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大企业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股份制改造进程,有条件的也应该部分或全部实行“双退出”。

  进一步加大企业破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核呆计划,筹措职工安置费用,逐户推进破产。29户市属中型以上的资不抵债企业的破产工作,争取年内有较大进展。对破产企业尚存的有效生产资源,按市场经济规则依法重新配置,使新组企业保持生机与活力。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配合,推进在长国、省直属企业的改革,共同寻求靠改革走出困境的办法。

  (三)积极探索企业主辅分离新途径,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

  深入贯彻《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加强主辅分离进程。进一步对企业实施精干主体、主辅分离的改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企业办社会问题要逐户分析,分别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加快将企业所办的医院、托儿所、液化气站等从企业剥离出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市属企业中小学已基本完成剥离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探求中、省直属企业解决厂办社会剥离办法;能存于企业的存于企业,企业需要又有条件办好的技工学校、职工大学等可以继续在企业内办好,并向社会开放,不作为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对待。

  (四)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强化激励机制

  继续推进企业用工、人事、分配制度三项改革。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劳动关系管理。探索完善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办法和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和按岗位、任务、业绩确定报酬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继续抓好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对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和“期股期权制”试点,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本运营和监管机制,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发挥效益,减少损失,保值增值。

  (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构建混合经济新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增长。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与国有经济一起壮大我市的支柱产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权、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同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消除体制性障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股能源、交通、电信和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有市场前景、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向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扶持一批民营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

  进一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农民家庭经营与市场连接的有效形式,对已创建的公司加农户、专业协会、股份合作社、民营庄园、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公司、党员合作社、村党支部加公司等新型组织形式,要认真总结、推广和提高,并继续创新,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生产经营格局。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

  (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

  在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税费改革的基础上,严格把握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税率上限,确保改革后农户的负担水平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进一步完善税费改革试点的配套政策,深入研究解决遇到的新问题。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妥善处理农民公平负担问题,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

  (三)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坚持购销市场化方向,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收购。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加快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的调控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有效的粮食吞吐调节机制。建立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力度,组建跨地区的粮食购销企业集团。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粮食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大的企业集团。抓好粮食补贴直接补给农民的改革试点。

  (四)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大重点城镇建设与扩张力度,使其成为农民由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主阵地,成为接受城市向农村辐射的承接站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集结点。把发展小城镇与建设工业园区紧密结合起来,以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为大企业配套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形成各具特点的规模产业。广开投资渠道,加快城镇开发区、工业小区、民营园区的开发建设,争取再建立一批市级工业园区和民营园区。

  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性障碍。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小城镇养老、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下放县区经济管理权限,落实好试点镇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小城镇的快速发展。重点抓好10个示范镇。

  三、加快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

  (一)推进流通现代化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商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重点推进汽车、农产品等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完善配送中心。加快第三方物流及企业内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减少物流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二)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

  在继续办好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同时,壮大完善产权、资本和科技市场。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矿业开采权、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或拍卖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今年选择1-2家要素市场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要素市场建设。

  (三)大力发展中介机构

  积极发展招商中介、融资中介及信誉鉴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已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进行规范提高。积极引进国外和外地具有较高资质和影响力的中介机构。深化中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使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

  四、完善劳动就业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就业机制

  把扩大就业作为重大战略性任务,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社区服务业,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吸纳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加大组织与支持力度,扩大劳务输出,支持异地就业。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再就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并在税费减免、发放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扶持。办好各类劳务市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重点解决“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改革力度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探索社会保险金多渠道筹措办法,搞好“两个确保”。养老保险重点抓好非公有经济组织的扩面参保。继续实行退休审批公示制度,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覆盖面。继续加大失业保险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失业保险基金保障和促进就业功能。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覆盖面,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

  (三)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以扩面为重点,鼓励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续缴费和连续参保。探索解决困难人群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收缴水平。加强对县(市)区扩面的指导,确保各独立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健康运转。

  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以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试点,争取做到30 %的乡镇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今年重点抓好九台市的试点工作。推进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制度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改革。继续完善病人选医生、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等改革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支持和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实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抓好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努力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特别是防疫事业的改革和投资力度,建立功能完善、设备优良、人员精干、反应快捷的公共卫生和防疫网络体系。

  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审查制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等职能。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科学规范部门的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从体制、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综合执法。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废止与市场经济和WTO规则不相适应的规定和政策。应由中介组织履行的职能,予以转移;可由市场自发调节的,由市场调节;不需要事前审批的,改为备案或事后监督。对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也要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政务大厅建设,提高“一厅式”办公的效能。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加大投入,统一标准,整合信息资源,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网上审批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遵循政事分开、分类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方向,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事业单位的结构布局,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完善聘任制和全员岗位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工作效率及工作水平提高。

  六、深化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坚持将招商引资作为振兴经济的重要措施,积极进行招商体制、机制、方式的创新。探索开展网上招商、中介招商等新的招商方式,拓宽境外上市等新的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制造业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南方资本向北方转移及我市筹办亚冬会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提高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推进出口市场、外贸主体和贸易方式的多元化,放宽外贸出口权限制,鼓励并支持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开展出口贸易。加快国有外贸企业改革,率先实行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使其在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与加强企业间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强化外经贸部门在提供信息、开辟出口渠道以及组织协调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扩大外经贸中介队伍。

  开发区继续创新招商机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开放窗口、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支持开发区的建设,主动改革与开发区发展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式,为开发区高速发展创造国内一流的软环境。

  七、继续深化金融、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力争在引进外资、外省商业银行方面取得进展。做好组建综合类期货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工作,发展风险投资业。发展城市商业银行,探索发展民间金融的试点。加强对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改革方向,规范引导证券、保险业健康发展。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抓好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工资财政统发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创新采购方式。深化会计委派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总监委派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深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规范执法部门执收执罚行为。加快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税,抓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搞好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的管理,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强化对投融资的监管。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发挥市场机制对投资的导向作用。建立和完善促进社会投资的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国家鼓励的产业和建设项目,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

  八、加快科技、文化和教育体制改革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努力革除影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体制、机制弊端,促进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引导、支持和鼓励科研单位、科研人员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多出实用性强的科技成果。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创办和发展科研机构及与社会科研机构搞好联合开发,使企业成为技术研发和投入的主体。继续推动应用类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直接并入大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鼓励科研单位以科技成果入股等方式与企业联合开发新经营项目及与出资人合作创办新的企业。要积极推进以公益性为主的科研院所的改革,抓好改革试点。引进、扩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搞好文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改革文化行政管理体制,逐步使文化单位走向市场,成为独立的经营实体。不断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探索和尝试。深化文化单位内部改革,全面推进聘任制、签约制,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创造性,把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促进教育体制改革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初中办学模式改革,积极调整课程设置,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制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1221”等五大工程。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多样化、专业设置市场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对口升学、“订单”培养的比例。进一步规范改制校的办学行为,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办学体制和模式。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校,形成多种所有制、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办学新格局。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对农村教育的支持。

  九、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突破。要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实现改革新突破。各部门、各行业要密切配合,结合各自的职能,全力推进改革。全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体改办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政府督查室督查落实。企业改革工作由企改办、经贸委、商委、财政局负责;农村改革工作由农委、粮食局负责;流通体制改革由商委负责;金融、财税和投资改革由财政局、税务局负责;再就业、社会保障改革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药品监督局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编办负责;对外开放工作由外经局负责;科技、文化和教育改革工作分别由科技局、文化局和教育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