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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3-01291
分  类: 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3年05月0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用土地通知书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3〕22号
发布日期: 2003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3-01291 分  类: 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3年05月0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用土地通知书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3〕22号 发布日期: 2003年05月06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用土地通知书

长府发〔2003〕22号

绿园区城西镇长青村、西新镇同心村:

  根据长春市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市政府拟对西环城路(西三环路)以东,和平大街以西,霍林河路以南,规划的南阳路(一汽集团汽车材料研究所北大墙)以北范围内的城西镇长青村,西新镇同心村使用的集体土地进行征用。自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此范围内严禁栽种农作物和树木,严禁新建建筑物和生产设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栽种的农作物和树木,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设施,按《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不予补偿。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