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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03-01282 |
分 类: | 劳动就业;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3年03月27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2003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长府发〔2003〕10号 |
发布日期: | 2003年03月27日 |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800N/2003-01282 | 分 类: | 劳动就业;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3年03月27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2003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府发〔2003〕10号 | 发布日期: | 2003年03月27日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开展2003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0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我市《开展2003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开展2003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推动全市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吉林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03年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吉就联发[2003)1号)精神(以下简称“政策落实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政策落实年”活动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国家和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促进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为目的。通过开展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年活动,进一步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全年各项再就业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年要开发就业岗位6.5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88万人。
(二)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再就业弱势群体扶持机制,全年要通过各种渠道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9000人。
(三)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确保进站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和社会保险费足额代缴。
(四)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转业培训机制。全年要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3万人。
(五)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全市各级劳动力市场要逐步达到“三化”标准;并认真开展好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其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和作用。
(六)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街、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组建率达到100%。
(七)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再就业资金扶持体通过各种渠道广泛筹集资金,支持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落实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税费减免政策。主要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鼓励新建的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二)小额贷款政策。主要是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落实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各商业银行按政策规定启动运作。
(三)社深补贴政策。主要是落实各类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就业援助政策。主要是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男 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即时岗位援助等多种帮助。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五)土辅分离政策。主要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都应享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
(六)就业服务政策。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要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加快建设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及其公开发布系统,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七)财政投入政策。主要是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规模不减,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增加再就业资金,用于支持再就业的其它各项工作。
(八)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是对仍在中心的下岗职工,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对企业新裁减人员和出中心的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对协议期满暂时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按有关规定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制定具体办法对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制定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劳动关系形式、工资支付方式和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九)企业裁员政策。主要是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实施减员增效,把握好裁员的规模和节奏,规范操作,平稳推进,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
(十)社区平台政策。主要是在街道和就业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负责劳动保障办事机构,并配备专门服务人员。做到建立机构、建设场地、建立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在此基础上,搞好与县(市)区劳动保障工作的衔接、搞好与街道和社区其他便民利民业务的衔接、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衔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体系。
四、方法步骤
“政策落实年”活动总体按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完善政策(3月)。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1、完善出台具体细化的配套文件;2、制定“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3、培训专业干部,为落实政策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4月一11月)。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l、抓好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落实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使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关用人单位,了解各项扶持政策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手续;2、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加强配合,协调工作,搞好即时服务,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得到及时落实;3、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市里将设立落实政策情况监督举报电话,并定期调度各部门、各县(市)区情况,召开落实再就业政策工作汇报会,交流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下步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表彰(12月)。
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抓好检查验收。通过采取县(市)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自查和互检,市里重点抽查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听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用人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具体内容是:
一是比认识,看重视。i要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对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的重视程度、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等。
二是比措施,看力度。通过查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制定具体配套政策的有关部门的责任、具体程序手续、向社会公示、设立举报监督电话、街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情况,了解工作要求是否明确,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环节责任是否清楚,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有具体的承办人、责任人及时限要求。
三是比创新,看特色。了解是否按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重点,体现亮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际上作中能研究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为省市提供各具特色的新鲜经验。
四是比宣传,看典型。通过了解各地、各部门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采取的形式、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对再就业扶持政策熟悉程序等情况,看宣传工作实效以及树立的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典型是否具有特色,对推动工作是否带有指导意义。
五是比落实,看效果。通过查看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记录、各级财政安排落实再就业资金、小额贷款发放、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享受两项补贴、劳动力市场场地和信息网络建设是否达到了省提出的目标要求、市县(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否实行了“一站式”服务等情况,综合讦估各地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实际效果。
2、抓好表彰。通过检查验收,对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次年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再就业工作关系到下岗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市“政策落实年”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政策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市直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系统内指定负责“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手续,明确部门责任。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制定统一、规范、简化方便的程序和手续。劳动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和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计划部门要将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价格部门要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经贸部门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拓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渠道,协调相关部门把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做好优势企业减员增效工作。监察部门要做好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人员向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集资、摊派、强行推销报刊、强行收费、不落实政策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要依法查处。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各项减免收费项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妥善安排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经营场地,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等具体措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排下岗失业人员。人民银行要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下岗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税务部门要采取跟踪服务等措施,及时了解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对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工商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非正规就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设立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户和企业登记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机:构编制部门要协调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和街镇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编制问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适应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方式多样化的需求,采取不同接续方式,开设专门窗9,为下岗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水平。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各自系统工作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培训。以街镇乡(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站)、工商所、税务所等基层工作人员培训重点,使这些工作人员切实熟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操作程序和办理手续,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防止操作过程中出现偏差。
(四)加强监督管理,及时通报情况。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监督管理总的要求是——级对——级负责,市重点监督县(市)区,县(市)区监督所属街镇乡和社区。对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和具体环节,要确定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管理监督的对象、管理监督的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对影响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和在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要建立部门间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进行情况交流和工作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参与。一是要做好对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宣传,使企业和再就业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好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更多的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促进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