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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主要负责双阳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以及国企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双阳区内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增减、扩面等情况;
  2.负责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就社会保险工作进行衔接、协调、沟通;
  3.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工作;
  4.负责协调落实城区、街道、社区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建设;
  5.负责落实有关对区内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的稽核工作;
  6.负责受理区内企业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投诉、举报有关工作,对违法违规企业与人社部门配合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联合执法;
  7.负责市局安排的执法监察前期基础工作的落实,并与人社执法监察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
  8.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宣传、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9.负责区内退休(养老)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和防冒领工作;
  10.负责对社区基层工作平台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指导、考核;
  11.负责组织开展辖区退休人员社区服务相关工作和文体活动的开展;
  12.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管理工作。
  13.负责市社保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内设职工养老保险科、征缴稽核科、居民养老保险科、管理服务科和综合科5个科室,各科室主要职能如下:
  (一)职工养老保险科
  1.负责审核及复核相关业务,统一经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2.受理职业技能补贴申请、核定及发放工作。
  3.受理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失业保险业务。
  4.负责经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缴费申请、中断缴费、信息变更,退休申报、退款退收业务。
  5.负责经办参保单位参保登记、注销、缴费基数申报、人员增减、信息变更、退款退收、单位人员补收、失业待遇核定业务。
  6.负责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信息变更、缴费申报及核定、单位及人员退收补收、养老待遇核定、养老待遇多领追回业务。
  (二)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1.负责全区城乡居保、被征地农民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经办工作。
  2.负责全区代课老师补贴、电影放映员补贴等代办业务经办工作。
  3.负责全区城乡居保、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代课老师补贴、电影放映员补贴等各项资金预算、清算、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全区乡镇待遇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站业务指导、业务审核、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乡镇待遇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站业务指导、业务审核、业务培训工作。
  (三)征缴稽核科
  1.负责辖区扩面和清欠工作。
  2.负责超过3年以上的漏保人员补缴核实工作。
  3.负责辖区企业参保稽核工作。
  4.负责落实辖区参保单位信用管理。
  5.受理辖区参保单位业务投诉、举报。
  (四)管理服务科
  1.负责全区各险种享受待遇异地居住人员(外地在本区居住,本区在外地居住)协助认证工作。
  2.负责全区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数据统计等工作。
  3.负责全区享受待遇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和文体活动的开展。
  4.负责全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协理员工作考核、社服经费发放、协理员补贴发放等工作。
  (五)综合科
  1.负责分局党建、脱贫攻坚、对外宣传、信访等工作。
  2.负责行政管理、职工教育、人事劳资、考核考勤、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文字材料上报和省、省市区各项任务迎检工作。
  4.负责分局基金会计工作。
  5.负责分局经费会计工作。
  6.负责分局基金、经费出纳工作。
  7.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管理工作。
  三、领导成员及分工
  局长:卢朝阳
  分管综合科
  副局长:赵启超
  分管职工养老保险科、征缴稽核科
  副局长:闫迪琪
  分管管理服务科、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卢朝阳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61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夏季(5月-9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4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1-8422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