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MB1C99197C/2023-39235 |
分 类: | 建议提案答复(人大代表建议 委员提案 )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0日 |
索引号: | 11220100MB1C99197C/2023-39235 | 分 类: | 建议提案答复(人大代表建议 委员提案 )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0日 |
王国风、建伟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流动饮食摊点规范监管的建议》市场监管局双阳分局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市场监管局双阳分局在接到政协提案后高度重视,并积极沟通协调区卫健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对该提案进行答复。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部门分工。根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食品摊贩是指在指定的场地和规定时间内,从事销售食品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的个体经营者”。《长春市双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主要职责》长双食安委发(2020)6号中规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擅自占用城市街路摆设食品、餐饮摊点(包括露天烧烤和流动商贩贩售)行为”。校园周边流动饮食摊贩专属于依法取缔范畴。
二、强化部门联手监管,压实责任主体。区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市场监管局、区城市执法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联合检查力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双阳区校园及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饮食摊点治理,优化育人环境,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开展校园及周边城管集中整治行动。云山执法中队对辖区内各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围绕问题突出的重点学校,一五一中学、一五二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滨河路实验学校、科技学院等学校,以每日学校早晨上学、中午午休、下午放学时段作为管控重点时段,安排队员在学校周边流动巡逻,错时值守,做到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及时制止学校周边游商散贩和食品经营门店的店外经营行为,基本达到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效果。确保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强化食品安全教育,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城市执法局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巡查力度,对不规范流动商贩进行引导疏导,劝其至指定经营区域贩卖。对学校周边商店和个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登门宣传告知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要求学校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向教师、学生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行为。向消费者宣传如何鉴别产品真假、如何检查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消费权益维权渠道等。
四、强化正规市场引导,建立考评机制。区食安办将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年专项行动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点目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持续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市场监管局双阳分局对流动摊贩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给予帮助,引导经营散装食品、小吃等食品经营者办理健康证确保经营食品安全卫生。对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督促落实产品进货渠道、检查索证索票等制度。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