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能
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是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区委、区政府和长春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辖区公安工作职责,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分析、研判辖区社会治安动态,预警各类安全风险,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社会治安形势研判和工作建议。
3.依法开展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管控工作,维护辖区政治安全与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案事件。
4.负责辖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毒品犯罪、食品药品及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协调查办跨区域重大案件。
5.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管控危爆物品、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开展街面巡逻防控、治安乱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规范社会治安秩序。
6.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商圈等内保单位治安防范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7.负责辖区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人口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出入境证件,做好涉外警务和 “三非” 人员管理工作。
8.负责公安法治建设,开展执法监督、案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信访涉法处置及普法宣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9.负责重大活动安保、警卫勤务、应急处突、抢险救援、危难救助等工作,处置各类暴力恐怖、突发治安事件。
10.负责全局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党建、纪检督察、教育培训、纪律作风建设、辅警管理及队伍正规化建设。
11.负责公安经费、装备、车辆、物资、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政务公开等综合保障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分局内设综合职能科室、业务警种大队及基层派出所,具体设置如下:
(一)综合职能部门
政工处(纪检组)、情报指挥室(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
(二)业务警种大队
政内保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户籍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巡警)大队。
(三)基层派出机构
设置城区、乡镇基层派出所,负责辖区接处警、社区警务、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矛盾调解、便民服务等基础公安工作。
三、负责人姓名
主要负责人:王忠强(双阳区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 863 号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办公(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冬季: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222350
初审:刘元贺 复审:安超 终审:范廷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