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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120138950180/2022-163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标      题: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长双双委〔2022〕1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索引号: 112201120138950180/2022-163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标  题: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长双双委〔2022〕1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长双双委〔2022〕19号

  为深入推进“经济护航”计划,整治全乡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充分保护利用农村集体资产,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清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策,按照聚焦重点、依法处置、强化责任、确保稳定的原则,建立乡党委、政府主导,村级具体落实,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全面清查违法违规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从根本上整治农村集体资产发包过程中的乱象,发挥集体资产在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清查清收工作要坚持党委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把关定向、统筹布局、高位推动的职能作用,积极调动组织、纪委、农业农村等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确保工作方向正确,组织保障有力。

  坚持依法依规。清查清收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清查,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清查清收工作合法合规,清查清收效果合理有效。

  坚持公平正义。清查清收工作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注重情法兼顾,既要依法依规又不能违背人情,既要尊重历史成因又要关注客观现实,既要保证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注重方法的灵活性,做到合理决策、依规办事,切实维护村集体和群众的权益,获得群众的支持拥护。

  坚持发动群众。清查清收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发挥示范作用,带头上缴资金,返还集体资产。要坚持思想动员,利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集体决策办法,强化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农民成为清查清收工作的参与者、决策者、监督者、受益者,减少工作阻力,迅速打开局面。

  三、清理范围

  本次清收的集体资产包括:

  (一)家庭承包土地:整户消亡未上缴土地的;分得双份或多份土地的。

  (二)机动地、林地、坑塘、四荒地、树胁地等农村集体所有资源:没有承包合同的;承包价格显失公平的;没有规定承包期限的;2005年3月1日后签订的机动地承包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

  (三)符合收回规定的闲置宅基地、闲置厂房等集体资源。

  (四)其他应收回的资产:包括仗权或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的;无偿占用集体资产的;违法违规开发利用的;存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问题的集体资产。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清查清收工作从9月初开始,到12月底完成。

  (一)开展摸排,掌握底数(9月1日-10月23日)

  各村要全面摸清搞准农村集体资产使用和发包情况。

  家庭承包地以二轮延包合同为依据,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查了解、公安派出所核对户籍信息,以及群众举报等形式,普查出整户消亡户数和分得双份地或多份地的人数。整户消亡的要登记村组、承包户、地块数、面积等信息;分得双份地或多份地的以农村土地确权数据为参考,登记村组、姓名、面积等信息。

  其他方式承包的资产,参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等数据,全面进行登记,登记资产类别、座落、面积、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发包时间、发包价格、发包年限、承包人、资源利用情况、是否享受补贴、是否存在问题等内容。

  村委会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将登记审查情况逐项向村民通告,并将登记审查结果,在本村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

  (二)乡村联动,清收整改(10月24日-12月24日)

  坚持“依法依规、村民自治、严宽相济、合乎情理”的原则,由各村建立清收台账,经村级初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教育等站办所联审,工作组督导抽审后,确定最终台账。坚持乡村联动,由乡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区领导小组复核把关后,进行清收整治。

  整户消亡的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漏登漏记,以及每户中有没有漏报的地块和面积;分得双份地或多份地的重点审查是否有遗漏的人和面积;其他方式承包的资产,重点审查发包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发包价格是否公平,审查承包人真实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利用行为。

  在清查清收中,排查出来存在下列情形的必须收回发包资源:家庭承包地中整户消亡的;分得双份或多份土地的;家庭承包地外,机动地没有承包合同的,违法违规强占、强用集体资源的;涉黑涉恶的;违反法定程序的。

  在清查清收中,排查出来存在下列情形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回、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纠正:承包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显失公平的;2005年3月1日以后机动地发包期限超过3年的,违法违规开发利用的,以收据代替合同的。

  在清查清收中,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要稳妥,可采取一户一策、一地一策的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纠正措施。对清查清收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各工作专班和相关科室要主动介入,统筹运用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理。

  (三)督促检查,强力推进(10月24日-12月24日)

  清查清收期间,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清收工作专班以及相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乡村,对清查清收工作开展情况和各个环节进行督促指导、抽查检查,加强对重点村、重点问题的指导,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典型案例,推动工作开展。相关站办所要对清查清收情况的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如期完成清查清收任务。在开展工作前,乡要对村屯做好政策、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要加强情况汇报,对每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汇报。

  (四)健全制度,严格管理(12月25日-12月31日)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监督等管理制度,乡农业服务科以村为单位,履行好财务登记、资产登记等手续,将清查清收的资产资源逐项登记,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对清查清收中排查出违规承包的农村集体资产,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依规合理开发利用,坚决避免一次性偿还债务,发挥农村集体资产最大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查清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站办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确保清查清收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取得实效。清查清收工作在双营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进,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和农业服务科),负责统筹协调和统计汇总等日常工作,乡纪委、综治办、党建办、农业服务科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工作推进、舆论宣传、政策指导、信访稳定、案件处理5个工作专班,做好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等工作,要注重发挥司法所作用,为村级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村级要成立由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清查清收登记、筛选认定、综合汇总、公示公开、整改落实、总结上报、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乡党建办公室负责农村资产资源清查清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负责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增强村干部和群众的集体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典型经验及时开展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防止发生负面炒作。乡农业服务科负责对闲置宅基地、家庭承包土地、机动地、四荒地等进行认定审核,结合职能分工负责对程序、要件等进行合法性把关,提供法条、案例;负责工作推进及督导检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工作专班的调度;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政策解答和巡回指导。乡自然资源科负责对闲置厂房、林地和树胁地等进行认定、审核,做好工作指导,为清查清收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乡水利所负责对坑塘、滩涂等等进行认定、审核,做好工作指导,为清查清收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乡综治办公室负责对清查清收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彻底排查,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行为;负责对涉及清查清收工作的信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信访案件,指导村级加强信访稳定措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杜绝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现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乡纪委负责严查各级党员干部和村干部在集体资源资产发包背后的腐败行为,及时处理清查清收过程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乡派出所负责对拒不配合、故意毁坏、藏匿账证以及恶意阻挠清查清收工作的予以严厉打击。乡司法所负责加强司法保障,对程序、要件等进行合法性把关,提供法条、案例。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为清查清收工作提供支持。

  (三)注重稳妥推进。政策指导和信访维稳专班负责相关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避免“政出多门”而引发新的矛盾。各村对待清查清收工作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多、形式复杂多样、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实际情况,要依法依规慎重做出处理,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坚决遏制恶性事件发生。

  (四)严肃追究问责。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31—84152007,来访地址:双营街333号。乡纪委要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追查到底。对清查清收工作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