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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12MB185434XM/2023-4798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索引号: 11220112MB185434XM/2023-4798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标准,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区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执法科)
  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组织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考试发证与管理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举报及应急信息处置、12350举报电话相关工作。
  参与相关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相关灾害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中央、省、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等统计和事故统计认定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安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负责全区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
  负责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拟订区级相关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信息传输渠道,推进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水旱、地质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区安委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其他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许可证发放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维护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各条网络专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党务、档案、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火灾防治指导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级消防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参与消防、火灾防治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四)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各煤矿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参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工作。
  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双编〔2021〕41号)文件规定,2021年12月9日设立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科级建制,为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1正、正科级,1副、副科级)。
  主要职责: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日常性执法检查,负责上述行业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实施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二)长春市双阳区应急救援中心(长春市双阳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
  基本概况:
  按照《关于设立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的通知》(长双编〔2019〕12号)文件规定,2019年7月11日该单位由区水利局转隶至区应急管理局,原单位名称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更名为长春市双阳区应急救援中心(长春市双阳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管部门由区水利局调整为区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为应急救援工作和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综合值守、信息研判和通信、装备、后勤及其他相关保障等职责。
  (三)长春市双阳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长春市双阳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基本概况:
  根据《长春市双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长春市双阳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的批复》(长双编〔2008〕21号)文件规定,2008年5月14日设立长春市双阳区安全生产监控中心(长春市双阳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配备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煤矿企业的瓦斯等气体的监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四)长春市双阳区矿山救护中心
  基本概况:
  根据《长春市双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长春市双阳区矿山救护中心的批复》(长双编〔2008〕22号)文件规定,2008年5月14日设立长春市双阳区矿山救护中心,核定事业编3名,经费自筹。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应急救援和事故抢险工作。
  (五)长春市双阳区应急保障中心
  基本概况:
  按照《关于设立长春市双阳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等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长双编〔2020〕20号)文件规定,设立长春市双阳区应急保障中心,隶属于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局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
  1.作为事故应急的后方力量,一旦启动应急响应,中心成员立刻进入备战状态,等待应急指挥中心调遣,协调聘请专家和相应技术服务机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训练工作;承担应急法律服务保障、科技保障、装备保障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考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心化建设、信息化技术支撑、信息发布工作。
  四、领导成员及分工
  王健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负责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王大伟
  职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 应急指挥中心、火灾防治指导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钟大勇
  职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执法科) 。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王天宏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1718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1-8422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