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120138948085/2025-10223 |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决定;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6日 |
| 标 题: | 关于对失联党员侯东坡同志予以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卫健机关党字【2025】7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6日 |
| 索引号: | 112201120138948085/2025-10223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决定;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6日 |
| 标 题: | 关于对失联党员侯东坡同志予以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 | ||
| 发文字号: | 卫健机关党字【2025】7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6日 |
关于对失联党员侯东坡同志予以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
现有长春市双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党员侯东坡,男,汉族,1986年5月出生,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期间未参加党组织活动、未履行党员义务,属于失联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会议,经审议,同意对侯东坡同志予以停止党籍的处理。
该同志停止党籍2年内,若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经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审查批准后,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5日。
此决定在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7年9月15日。
附件:关于对失联党员侯东坡同志予以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
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初审:刘克珊 复审:孙威 终审: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