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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12013894672E/2024-16508
分  类: 涉农补贴;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标      题: 关于2024年双阳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索引号: 11220112013894672E/2024-16508 分  类: 涉农补贴;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标  题: 关于2024年双阳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关于2024年双阳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4年,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双阳区聚焦提高玉米、水稻、大豆粮食作物单产,按照国家任务部署,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深入挖掘粮油生产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和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全区大面积均衡增产,在双阳区域内开展玉米、水稻、大豆3大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通过经营主体自行申报,从全区各乡镇(街)选拔单一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种粮大户)575个,实际申报面积14.21万亩,技术推广面积24.40万亩。
  综合考虑主体单产水平、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关键技术模式到位情况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作业监督检查、测产验收等环节的评选,确定奖励粮油规模种植主体575个,计划奖补面积14.21万亩,其中合作社31个,家庭农场79个,企业1个,种植大户464个;玉米种植主体409个,水稻种植主体164个,大豆种植主体2个。
  项目资金总额为340万元。在保证关键技术措施实施到位、产量的前提下,年底按照申报主体种植规模、种植品种、实施技术到位情况和产量进行评比打分并排序。水稻、玉米、大豆三个组别分开排序,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分别占入围主体的20%、50%和30%。一、二、三等奖的单位面积补贴资金按3.7:3.3:3比例分配,奖补资金按单位面积补贴标准和实施面积进行核算。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乡两级农业推广技术人员,分成8个测产小组,对申报主体上报测产结果进行复测验收,对符合项目要求的申报主体测产结果进行排序,最终评出一等奖146个,二等奖273个,三等奖156个,并按照方案规定测算出奖金额度,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20日
  联系电话:0431-81151307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2024年12月12日

 

单产提升资金补助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