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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11269148498XA/2025-09824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批准结果信息 ;  批复
发文机关: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标      题: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长双发改审批字[2025]5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索引号: 112011269148498XA/2025-09824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批准结果信息 ;  批复
发文机关: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标  题: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长双发改审批字[2025]5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

 

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已收悉。项目的建设可以为区域内机动车辆提供加油及相关服务,为周边居民和过往车辆提供便利,助力双阳区交通运输的健康发展。根据长春市商务局文件《关于长145-2025-005号加油站规划点确认的批复》(长商安油[2025]66号)、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20112202500005号》和《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现就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监管审批平台代码:

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9-220112-04-01-325831)

二、项目法人单位: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大屯村周家皮铺屯北侧,龙双公路以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0.42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站房1座,建筑面积566.66平方米;附属用房1座,建筑面积181.26平方米;罩棚1座,建筑面积332.5平方米。

罐区设置50立方米汽油储罐2台,50立方米柴油储罐2台,总罐容200立方米,折合汽油总容积为150立方米。设置6台双枪潜油泵加油机,以及与以上建设内容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设施等。

五、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33.7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省中圉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审计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93

 初审:刘晓龙  复审:杨旭明  终审:卢大年

长双发改审批字58号招标核准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