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双阳区人民政府”(www.shuangyang.gov.cn)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双阳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双阳区政府451室;邮编:130600;电话:84238067;传真:84223646)。
一、情况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要求,2018年我区严格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在按照长春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结合我区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已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并解读,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都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落实了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了财政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并建立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加大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环保、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工作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通俗化及时解读,避免了群众误读误解。切实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能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稳妥处理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本年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性。
(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契机,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完善了政务公开栏目,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所有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办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全年共完成人大建议70件,政办提案114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区各单位截止2018年底,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累计共公开政府信息:17719条。
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24条,双公示信息1655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3415条,公开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396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487条,其他类信息11799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等1次,接受培训人员为114人。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uangyang.gov.cn)为双阳区政务公开的对外窗口,全区各单位通过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8年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8万多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档案局仍然是全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我们还在全区范围内所有单位推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开展咨询服务,方便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查阅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为8件,按时办结。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区政府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一)工作人员情况。
因机构改革调整,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其中:全职人员60人,兼职人员137人。平均每个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政务公开栏建设和更新等费用8万余元。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的同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重视度不够。少数单位怕暴露问题、怕引发矛盾,不愿或不敢公开。有的把政务公开当作上级任务,“只唯上不唯下”,平时不推进工作,检查时做表面文章。
二是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人员保障不到位,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执行力较差。
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大多数单位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有的避重就轻,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模糊概念”应付了事。
(二)改进措施
1、激发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活力。各部门应主动适应新要求,树立新理念,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通过加强教育、宣传等方式增加群众对政务的了解与支持,进而转变观念。
2、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探索研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公开机制。从健全公开目录、核准公开内容、规范发文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鼓励引导群众积极、有序、有效参与政府管理和公务服务。适时推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和谐环境。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作为公开重点,使群众想了解的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能够便捷地获取。主动定时定点发布环境保护等方面与群众生活相关的资讯,实现信息的及时性。强化舆情收集监测,做好判断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正确导向。
4、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明确不公开范围,有序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