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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家保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点击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现公布长春市国家保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市国家保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依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由长春市国家保密局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统筹全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各业务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不断优化平台渠道。一是优化完善互联网门户网站。认真做好信息采编、内容更新等工作和保密审查,全年共制作、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共计15条。网站实现全年安全平稳运行,无应急事件发生。二是积极指导县(市)区、开发区保密工作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者。二是增强服务能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掌握各项要求,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同时,指导各业务部门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发布应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长春市国家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发布时效性滞后、互联网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不够合理、内容可读性不强等差距和不足。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高:一是优化互联网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不断完善信息查询功能;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办理,高效答复;三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发布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长春市国家保密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