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汽开环领〔2021〕3号
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各驻区机构:
现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美丽长春”建设新征程、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为切实巩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推动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保安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汽开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具体指标为:到2021年底,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力争达到84%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重污染天数控制在8天以内。河流断面基本达到年度考核要求,推动水质稳定巩固、稳步改善、稳中提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满足“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时序进度要求。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农药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 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空间、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污染物管控。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持续提高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能力,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综合管控。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继续推进清洁供暖,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推动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力度。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源头防控,强化“散乱污”企业监管,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力度,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城市扬尘,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防联控,推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有效降低采暖期大气污染负荷。
(二)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统筹”,努力推动水生态环境系统质量及稳定性从根本上转变。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冬春季、汛期前,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加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理,落实超低排放要求,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强化重点行业管控和清洁化改造,推进企业深度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对重点干支流河道开展生态修复,开展湖库生态修复工程、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实施水资源保障工程,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进节水行动,保障重要江河生态流量,实施江河源头区涵养林建设工程。加大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治理机制建设,编制实施流域重点治理规划。
(三) 巩固提升土墟环境质量。坚守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协同防控。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程,加强土壤重点源环境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流转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实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制定地下水环境污染隐患清单。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行动,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果,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行动,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建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高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健全企业应急防范体系,聚焦“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 等高风险领域,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紧盯垃圾焚烧发电、核技术利用、重大化工项目等,全面开展“邻避”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防范应对机制,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逐案落实化解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两清一服务”行动(1-3月)。按照省、市部署,开展清河行动,在化冰期集中清理河道生活垃圾、柴草垛、 废弃物、畜禽粪便等,防止各类垃圾随融冰、融雪进入河道、污染水质;开展清除秸秆行动,采取秸秆离田、无害化焚烧处置等方式,集中清除田间地头没有捡拾打捆的秸秆以及捡拾剩余物,最大限度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隐患。结合省服务重大项目行动和“三早”项目实施,现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帮助企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二)开展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推进行动(4-5月)。以省、市推进行动为契机,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利用项目开复工黄金期,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复工复产。对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确保按期建成投运。对前期手续完备项目,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抓紧开工建设。
(三)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行动(6月)。按照省、市部署,利用主汛期前1个月时间,集中对工业园区、重点监管企业等重点区域,以及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压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四)开展强化监督重点帮扶行动(9月)。充分利用省、市强化监督、重点帮扶行动,开展问题查找,加快推进解决;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制定完善秋冬季污染治理设施达标运行、秸秆全量化处置、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等措施和方案。
(五)开展秋冬会战(10-12月)。全面启动秋冬百日会战, 重点抓好秸秆全量化处置,燃煤供热锅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持续实行“驻厂式”监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合力攻坚机制,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 (试行) 》明确的工作职责,以及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和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组织指导各行业系统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完善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按照“五化”要求建立任务台账,定期对各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预警。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重点任务进展明显滞后、生态环境质量距离目标差距较大的部门、行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相关部门分别受理、及时转办督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机制,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一台一报一网”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矩阵作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