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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776571169U/2021-12431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汽开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万里行”信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汽开管发〔2021〕3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100776571169U/2021-12431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汽开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万里行”信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汽开管发〔2021〕3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关于印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诚信万里行”信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汽开管发〔2021〕36号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万里行”信用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诚信万里行”信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信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诚信意识,营造知信、重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根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诚信万里行”信用宣传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十进”活动。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等领域自拟活动主题、制定方案,通过播放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张贴诚信海报、悬挂条幅、发放诚信宣传手册、组织主题活动等方式,开展诚信宣传“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楼宇、进企业、进大厅、进窗口、进网络”宣传活动。
  活动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十进”诚信宣传要求,至少选择一项主题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实时报送宣传稿件(含照片)。
  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组织开展“一次承诺”活动。行管部门、审批部门以“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容缺受理型”、“失信修复型”为重点,鼓励市场主体面向社会做出承诺,签署信用承诺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街道办事处以“主动公示型”为重点,鼓励市场主体面向社会做出承诺,签署信用承诺书;教育局以“师德”、“学风”为重点,签署个人承诺书。
  活动要求:具有行政许可和处罚的单位,通过长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传承诺书;其他成员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纸质承诺书报送至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00份,教育局不少于1000份。
  责任单位:行管部门、审批部门、街道办事处、教育局
  (三)组织开展诚信漫画展活动。以本次信用宣传月为契机,面向汽开区机关、企业、广大居民进行诚信漫画征集,将漫画作品对应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进行分类,汽开区将集中在指定地点有步骤、有层次地统一展示,提升信用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活动要求:5月20日前,每个街道办事处报送30份作品;教育局报送50份;其他成员单位至少2份作品。漫画作品大小A2(相当于4张A4纸)。
  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和协调此次宣传月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此项工作作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重点工作方案》中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
  (二)做好任务落实。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要求将宣传月活动与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落实活动任务,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用宣传工作,及时整理活动动态信息、图片、信用建设工作成果在政府网站、信用长春、网络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并形成信用宣传月活动的文字总结,于6月3日前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