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785930186L/2019-10875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标      题: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汽开管发〔2019〕4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100785930186L/2019-10875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标      题: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汽开管发〔2019〕4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
《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汽开管发〔2019〕49号
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8〕37号)精神,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以增强基层民政干部宗旨意识为关键,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民政发展需求的基层民政队伍,推动党工委管委会民生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汽开区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把为民、爱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带着感情做好民政工作,努力解决民政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2.方便快捷,优质高效。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推进便民利民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最大程度的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切实做到“只跑一次”。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和优化完善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和队伍,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构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制。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层民政机构更加健全,人员更加齐备,体制更加顺畅,实现有机构理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基层民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设置工作机构。根据新时代民政工作需求,统筹设置基层各级民政工作机构,确保基层民政有机构理事。规范我区民政部门内设机构设置,确保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主要民政业务有具体科室承担职能,加强区民政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健全街道(农委)民政工作办公室,规范机构称谓。建立健全社区(村)自治组织协助开展民政工作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基层工作力量。在现有的行政、事业编制以及公益岗位等人员内,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等因素,科学配置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政有人干事。街道(农委)民政工作人员按以下比例配备,常住人口在2万人以内的,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常住人口在2至4万人的,配备4名以上工作人员;常住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区、街道(农委)两级民政工作人员通过内部调剂编制解决。每个社区(村)配备一名民政协理员,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专项社会事务等基层民政业务,日常工作在社区(村),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集中到街道(农委)办公。民政协理员通过社会救助协理员转任、居(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以及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解决。
  (三)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调整街道(农委)民政工作人员,应事先征求区级民政部门意见。保证街道(农委)民政工作人员专人专用和队伍稳定,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兼职的,必须以民政工作为主。街道(农委)从事民政工作的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空缺时,应当通过考试录用或在街道(农委)内部选拔的方式及时补齐;公益岗位人员空缺时,由区级民政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就地就近原则,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制度性经费保障机制,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街道(农委)民政工作经费,由区管委会根据各街道(农委)辖区面积、人口数量、工作量、社区(村)数量和走村入户交通费等因素统筹安排,社区(村)民政工作经费,由所在街道(农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安排,区民政局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给予支持。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民政协理员的,要给予一定补助,所需资金由区管委会承担。
  (五)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将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同志选拔到基层民政工作岗位,新上岗人员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使用电脑等现代办公工具。健全培训计划,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区人才发展规划,按照全员培训原则,建立分级定期教育培训和上岗培训制度。丰富培训形式,区民政局或街道(农委)要组织好业务培训工作,采取业务轮训、实地指导、以会代训、观摩交流等方式,重点加强政策业务、法律法规、信息化操作等方面培训。注重培训实效,确保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以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四是提升专业能力,积极鼓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的,在选拔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
  (六)增强信息化水平。推进民政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努力实现全区“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结合市政府 “一网、一门、一次” 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将我区所有民政工作列入窗口服务项目,逐步实现街道(农委)民政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主动将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接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一门式”综合服务平台,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街道(农委)前台综合受理、区民政后台分类处理、街道(农委)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推动跨部门民政事项的业务协同。扩大民政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简化办理程序,清理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灵活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物联网等手段,推动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向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2019年实现民政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2020年全面推广实施。鼓励各地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对推进迅速、成效显著的地方。
  (七)完善基础设施。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数量充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层民生服务设施网络。着力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养老服务便利化、多样化和专业化。统筹推进社区服务、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设施布局,强化资源整合,提升服务功能和使用效益。各街道(农委)要为民政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将民政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大厅办理,并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实现“只跑一次”。各社区(村)要在“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民政服务窗口,并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贫困村的办公设施配备由所在农委给予帮助解决。所有民政服务场所都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民政标识,有条件的可配备电子触摸屏等现代设备。
  (八)创新服务机制。积极探索政府、社会、市场协同互动的民政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进入民政服务领域,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政府补贴等多种途径,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化服务需求。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积极孵化、培育或引进为民政对象服务的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政府购买民政事项服务,制定街道(农委)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街道(农委)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民政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街道(农委)要高度重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要将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列入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相关各部门各负其责,统筹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衔接、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任务,加快推我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二)形成工作合力。区、街道(农委)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落实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形成良好工作合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
  (三)强化考核监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把我区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落实情况作为民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注重发现我区民政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好的做法,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区深改办、区民政局每年将联合开展一次全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