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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汽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汽开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主动发布信息1846条,其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277条、安全生产47条、义务教育50条、医疗卫生42条、社会保障102条、食品药品24条、公共资源交易481条、财政信息78条、优化营商环境55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7条、其他信息662条。全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办理行政许可7405件,行政处罚104件,行政强制13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692.95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汽开区严格按照国办、省、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规范政府申请答复文书、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全面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8件,办结率100%;规范办理“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52件,答复率100%;全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修订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汽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汽开区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履行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信息发布严格遵循“三审签”制度,所有信息必须经过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网上发布,确保“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全区29个部门单位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加强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利用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具体事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国评、省评指标要求,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与解读、基层“两化”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各项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强化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92.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7

1

0

0

0

0

15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6

0

0

0

0

0

9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1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

0

0

0

0

0

2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7

1

0

0

0

0

1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在全省、全市的亮点工作不多,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可复制性;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采取以下措施优化改进:一是加强内容创新,聚力优化提升,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中创出特色、创出亮点;二是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平台,充分整合公开资源,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合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